2009-09-15 10:13:00 來源: 金羊網-新快報(廣州)
從1996年第一次捐獻骨髓開始,程德忠老人立下遺囑并進行公證,把自己的角膜、肝臟、腎等身體器官捐了個一干二凈。從1999年開始,程老又自費進行器官捐獻義務宣傳,被媒體譽為中國器官捐獻第一人。(資料圖片)
臺灣新竹醫院24歲護士邱鈺翎車禍重傷后捐出心、肝、胰和兩枚腎臟給五名需要的患者。(資料圖片)
一邊是器官難求,一邊是有器官沒人用
新快報記者 陳映平
“衛生部國際交流與合作中心——諾華人與環境基金會中國器官捐獻與移植合作項目”不久前在青海省召開第七屆學術研討會。陳忠華教授在會上說,中國的器官捐獻率遠低于歐美國家,許多人等器官救命。但令人遺憾的是,有時候千辛萬苦找來的器官,由于信息不通暢,卻白白浪費,沒有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一方面是我國等待進行器官移植救命的患者排長隊、望穿眼,‘供需’缺口極大;另一方面則是由于信息未對接以及各類主客觀原因,導致珍稀供體被浪費。”研討會上,中華醫學會器官移植學會副主任委員陳忠華教授說。他透露,包括廣東省在內的中國十大省市將啟動試點,建立中國器官捐獻體系,目前在深圳的試點工作進展順利。深圳紅十字會已成立器官捐獻辦公室,可接受捐獻登記。
“我們將就中國器官捐獻體系的建設、《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相關條款的增補等進行討論。”衛生部國際交流與合作中心對外聯絡與項目管理一部部長周簡介紹。“應學習國外先進體系,整合登記系統與需求系統、制定捐贈器官分配的具體原則及操作規范。”與會專家紛紛表示。
現狀
移植器官短缺及浪費并存
“明明移植器官極其短缺,卻因為各種各樣客觀或者人為的原因最終造成器官浪費,這種狀況亟需社會關注!”陳忠華教授說,他介紹,中國的器官捐獻遠低于歐美國家,以西班牙為例,每百萬人口的器官捐獻數為34-36,而且一般一個人捐獻的器官往往在3至3個以上。我國公民去世后每百萬人口的器官捐獻率則僅為0.03,與西班牙相差1000倍之多。
一邊是可供移植器官的嚴重短缺,一邊卻是捐獻器官被白白浪費。陳忠華教授說,有次捐獻者已同意捐獻,可因法律法規缺失,醫院不愿承擔責任,不讓他見病人,一次就浪費了四個器官。“就算手上有可移植的器官,全國打了一圈電話,卻臨時找不到一個要求器官移植的病人,或者因為交通等原因耽誤了時間,又或者AB血型病人的器官別人不能用,最終白費功夫。”陳忠華解釋說,還有一種是移植后失敗,需要重新移植,由于免疫制劑運用不規范,技術不成熟,這叫移植不成功導致的二次移植,這是典型的浪費,這是由于醫療技術的原因造成的。
對策
“開源節流”解決移植器官短缺
陳忠華教授提出從“減少需求、避免浪費、擴展來源”三個方面著手應對我國目前移植器官短缺所帶來的巨大壓力。他指出,應進一步提高我國心、肝、腎終末性疾病的防治水平,減少器官移植的需求;合理應用免疫抑制劑,提高器官移植受者長期存活和生活質量,減少再次甚至多次器官移植的需求量;擴大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獻范圍,尤其是加大對于更適合我國國情和社會倫理的心臟死亡器官捐獻(DCD)的研究和支持,進而提高器官捐獻水平。
據陳教授介紹,心臟死亡器官捐獻是指在心臟停止跳動后的供者器官,經過相應醫學處理后仍然可以用于器官捐獻。歐美國家最重要的移植器官來源是腦死亡患者的器官捐獻,但是目前腦死亡器官捐獻并不能滿足臨床終末期器官衰竭患者的需要,仍然有許多患者在等待器官的過程中不斷死去。隨著醫學的進展,心臟停止跳動后的供者器官已可以滿足部分器官移植的要求,心臟死亡器官捐獻業務在發達國家的應用從客觀上緩解了各國移植器官短缺的緊迫現狀。如果能夠在中國試行類似方案將有可能有效擴大供體來源,應對國內器官移植供體短缺問題,為器官移植患者提供希望。此外,對于我國目前的法律與倫理環境來說,心臟死亡器官捐獻更易于得到器官捐獻者家屬及社會的認同。
新聞背景
我國僅130例公民成功捐獻器官
據了解,2007年5月國務院《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頒布實施以來,據不完全統計,自我國第一例器官捐獻以來至2009年5月,中國僅有130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獻的案例,此外,我國每年的器官移植數量僅約1.1萬例,相對于每年約150萬肝腎衰竭及其他大器官疾病患者的器官移植需求來說,還有很大的距離。
來源:網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