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臺京18條鼓勵社會辦醫
2012年8月31日
中新網北京8月30日電
北京市今日召開工作會議正式發布《關于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若干政策》。18條政策措施中明確提出允許社會資本在京舉辦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需要新建醫療機構時將優先安排社會資本進入;支持具有辦醫經驗、社會信譽好的社會資本通過多種形式,參與北京市公立醫院改制重組;鼓勵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以及康復、護理、中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醫院、擁有高新技術和專科優勢的醫療機構。
同時,“京18條”在市場準入、醫保、稅收、價格、土地、投資、人才、學術建設、政府采購等政策方面均做出了具體規定,使得社會辦醫療機構與政府辦醫療機構同等待遇。社會辦醫療機構用水、用電、用氣、用熱將與政府辦醫療機構相統一,實行同價。
“京18條”還明確規定了社會辦醫的審批時限,要求政府有關部門強化服務意識,及時公開有關信息,保障社會辦醫療機構知情權和公共資源共享等方面的合法權益;同時,在解決社會辦醫良莠不齊問題、加強執業監管、加大違法行為處罰力度、發揮行業自律和第三方調解機制作用等方面,也做出了具體規定。
北京市委副書記、代市長王安順在會上指出,與其他省市相比,北京市醫療需求層次更加復雜,每年有幾千萬中國各地患者到北京就醫,患者數量大。當前,首都不斷增長的多元化醫療服務需求與供給之間的矛盾比較突出。社會辦醫能夠擴大醫療服務供給,緩解醫療服務供需矛盾;激發醫療服務市場的競爭活力,提升醫療服務;利于拓寬民間資本投資渠道,優化投資結構。
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底,北京市社會辦醫療機構達3175家,其中社會辦醫院293家。社會辦醫療機構占北京全市醫療機構總量的比重達到33.3%,其中社會辦醫院占全市醫院總數的比重達到51.5%。社會辦醫療機構從業衛生人員有4萬人,占全市衛生人員總數的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