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摸清基本情況。迅速與民政局對接,發(fā)動各級婦女組織進行摸底、調查、核實,全面掌握無人撫養(yǎng)困境兒童詳細信息,建立基礎信息檔案,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是廣泛宣傳發(fā)動。除動員各級婦女組織、巾幗志愿者積極參與到活動中來外,更廣泛發(fā)動愛心企業(yè)、愛心人士、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等加入關愛行動,凝聚多方力量共同關心幫助困境兒童。
三是多形式結對幫扶。一是由巾幗志愿者擔任愛心媽媽結對幫扶;二是由“崗村牽手”活動中,兒童所在村社對口牽手巾幗文明崗組對口幫扶;三是扶貧單位婦女組織對口幫扶;四是由愛心企業(yè)、社會愛心人士、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以認領的方式擔任“愛心父母”結對幫扶。
四是建立長效機制。通過印發(fā)文件,對幫扶責任、幫扶方式、幫扶內容、結對辦法等予以明確,做到易于操作、責任明確,確保幫扶活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