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目錄》調整工作自2012年7月啟動。新版《目錄》對原《目錄》中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細化,將原來的133種修訂為460種。其中,粉塵類51種,化學因素類379種,物理因素類11種,放射因素類10種,生物因素類6種,其他因素類3種。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由原來的10類修訂為6類,將原有的導致職業性皮膚病的危害因素、導致職業性眼病的危害因素、導致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和導致職業性腫瘤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別納入6類職業病危害因素之中。
由于經濟轉型及勞動工藝的調整,勞動者在崗位中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情況更加復雜,含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行業工種舉例將不再納入新版《目錄》,而是隨后以指南形式下發,指導地方開展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