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太原2月28日電(記者劉鑫焱、喬棟)記者日前獲悉:《山西省永久性生態公益林保護條例》將于3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對山西省規劃的5600萬畝永久性生態公益林實行嚴格的用途管制,并明確了劃定永久性生態公益林的政府和部門職能、劃定范圍、保護措施、林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等具體內容。據悉,劃定并立法保護永久性生態公益林,這在全國尚屬首例。
“‘永久性’的提法具有穩定性、長期性,符合法律的特點,有利于克服那種‘一任領導一個思維’的做法;在立法實踐中,也有‘永久性’的提法。”山西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成斌說。
山西省林業廳廳長任建中介紹,目前,山西省森林面積4816.35萬畝,其中以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為主的生態公益林達到73.88%。但是,山西省森林覆蓋率僅為20.50%,缺林少綠的現狀沒有得到根本改變。該條例的出臺,為保障山西省生態安全提供了強有力的法治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