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頤養院的負責人說,他們曾接受過一名老太。表面上看老太一切正常,可入住一個月后,老太突然從二樓跳下。頤養院為此支付了一筆搶救費,但老太仍不治身亡。對此,家屬提出賠償要求。事后,頤養院從老太的居住地得知,老太入院前精神就有問題,曾多次在家欲割腕自殺,手腕處有多處傷痕。但家屬將老人送至頤養院時,未向頤養院提及此事,而且還為老太選擇了二樓靠窗的床位。另一家頤養院負責人介紹,院中曾有個老人在回家小住過程中和兒媳發生了一些不快。回到頤養院時,家屬也沒有提醒。后來老人提出想到北柵口附近的親戚家中去玩,但直到天黑也沒回頤養院。后在火車站附近的河道中老人被打撈上岸。家屬認為頤養院看管不力要負責任。事后頤養院從老人的朋友處了解到,老人認為缺少關懷,活著沒啥意思,早有自殺的想法了。
一些頤養院管理人員還說,有些老人年齡大了之后骨質疏松,較會發生骨折,常有一些家屬為此要求賠償,讓頤養院頭疼不已。一頤養院工作人員說,他們曾接納過一名行動不靈活的老人。一天老人吃完飯后,護理阿姨安排老人坐上椅子,并答應一會兒就扶老人進屋休息,可老人等阿姨一轉身,就想自己站起來進屋,因用力不當,股骨發生骨折。之后,家屬就將全部責任推給頤養院,直到老人離開人世,也沒有再付分文費用。許多頤養院提醒,老人有問題的,家屬要提前告訴院方,不能將老人扔到頤養院就百事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