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記者侯鐵) 一對山東6旬夫婦,為了得到聘請律師的費用,不惜長途跋涉,來到大連,當街舉牌賣身體。
昨日10時許,大連火車站站前廣場出現一對老年夫婦,兩人坐在路邊地上鋪的一張席子上,席子邊上立著一個1米高的白色牌子,上面寫著:“賣體,我愿意把身體賣給醫院里做試驗,或捐國家,夠律師費就行!”老夫婦的手中還拿有一些打印的文字材料。
老夫婦的行為引來大量行人圍觀,一些圍觀者爭搶著拿起老夫婦手中的文字材料看個究竟。老夫婦中的男的姓李,10天前,他同老伴從老家山東省萊州市來到大連。此前老夫婦在老家曾與他人有過糾紛,此次來大連目的為了賣身體得錢,以便回家聘請律師打官司。
“俺們倆也不知道聘請律師到底需要多少錢,反正買我身體的人只要能給我個聘請律師的錢就行!”李老漢如是說。
“我在這廣場等了半天了,很多人過來圍觀,上午有人還給了我們10元錢吃飯。”昨日14時許,仍在廣場逗留的李老漢說。老夫婦說,圍觀者大都是好奇地詢問為何要賣身體,并沒有人跟他們談買身體的事情。
對于老夫婦賣身一事,遼寧槐城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甲明表示,買賣身體屬違法行為。今年7月1日起,我國開始施行由衛生部制定的《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管理暫行規定》,該規定明確提出,人體器官不得買賣,醫療機構臨床用于移植的器官必須經捐贈者書面同意。
攝影記者趙法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