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個人經驗,這種“硬規定”與“人情味”較量,大多以無解告終,上面這事兒恐
怕也難例外。在此,筆者不想界清“公理婆理”,而愿就規避盲人乘錯車問題提個小建議:給“盲陪”免票,以方便盲人出行。唐惠之所以會乘錯車,就因為她是盲人,且獨自出行。如果有明善之人陪同,擬上740路或840路公交車,就不會錯上到其他公交車上去。現實生活中,盲人出門有陪護的很少,盲人自己及其親友都認為,路上有盲道,手中有探杖(或導盲犬),也就能“無所不至”。其實,盲人出行并非完全靠步行,乘坐公交、地鐵等也是代步工具。
為了方便盲人出行,北京市地鐵管理部門上個月曾出臺一項規定:盲人持《殘疾證》及其一名陪同人員可免費乘坐地鐵。這就激勵了盲人的親友陪同出行,也激發了市民臨時充當“盲陪”的助殘熱情。受此啟發,筆者建議公交部門引進這一益民規定,通過給“盲陪”免票,讓盲人有“眼睛”、有攙扶,不再坐錯車,不再磕磕絆絆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