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8月03日07:50 華商網-華商晨報 | ||
交警介紹改裝轎車里的油門和剎車的控制桿 |
您還別不信,8月1日,一民警在執勤時就發現了這樣一個“能人”。
更讓交警吃驚的是,這個患有小兒麻痹的司機自稱駕駛改裝車已有8年!為了防身,還隨車攜帶了一把鋼珠手槍!
一驚:開車人雙腿殘疾!
“我就覺得他像是個殘疾人,但雙腿殘疾的人是怎么開車的呢?”
8月1日15時許,鐵西交警大隊外勤民警趙春光在建設大路沿線巡邏時,發現一本溪牌照的別克轎車,在保工街交通崗違章右轉彎,當即上前叫停。
“請出示駕駛證。”趙春光沖著駕駛員敬了個禮。
“我沒帶!”中年駕駛員搖下車窗,在和交警解釋時,始終沒有下車。
透過車窗,趙春光發現這個駕駛員的雙腿較短,“我就覺得他像是名殘疾人,但雙腿殘疾的人是怎么開車的呢?于是堅持向他要身份證。”昨天上午,趙春光向記者回憶了當時的情景。
“我是本溪的,出來時太匆忙了,連身份證都沒帶,你看這個證行不?”駕駛員隨手掏出一個小本子。
接過證件,趙春光驚訝地發現,那居然是個殘疾證!上面清楚地寫著“馬晶,雙腿肢殘”。
“《交通法》只允許左下肢殘疾的人持Z證駕駛手動擋的車,這雙腿殘疾……”趙春光立即與大隊領導取得聯系。
二驚:自稱開車已經8年!
“我可是殘疾人,在本溪,我開車8年了,還沒人敢動我!”
經核查,馬晶駕駛的這輛自動擋別克轎車是2004年注冊的,為了方便使用,馬晶請人將車改裝,把剎車和油門都通過伸手可及的一個小桿來控制。
也就是說,偌大個車子只要通過他的雙手就能控制。
“您無證駕駛改裝車,嚴重違反了《交通法》,得和我們回大隊接受調查。”秉公執法的趙春光沒有想到,自己的這句話會惹惱馬晶。
“你們沈陽交警太過分了吧,我可是殘疾人,在本溪,我開車8年了,還沒人敢動我!”
據了解,49歲的馬晶在當地做熟食加工生意,算是小有成就的老板。
此時,坐在車子后排的妻女也出面勸說,一小時后,馬晶終于同意和交警回大隊接受調查。
三驚:手剎車下發現手槍!
手剎車下面放著一個用硬殼包裝的東西,形似手槍!
更意外的一幕出現了,當清障工人郭師傅幫忙將“別克”開到停車場,拽上手剎車的那一剎那。
郭師傅發現,手剎車下面放著一個用硬殼包裝的東西,形似手槍。
郭師傅于是打開包裝查看,頓時冷汗直流。
“槍?你別動,我馬上過去!”接到電話后,白純華中隊長立即趕到停車場。
通過仔細查看,白隊長當場斷定:這是一把仿五四鋼珠手槍,近距離內有較強的殺傷力,私人攜帶是明令禁止的。
鐵西交警大隊副大隊長于軍當即決定撥打110報警。
事實面前,先前底氣十足的馬晶不得不低下了頭,并且承認這把“鋼珠手槍”是他在從北京返回沈陽的路上,花2000元錢在他人手中購買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防身。
目前,馬晶已被交警處以罰款處罰后,移交給鐵西公安分局做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