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對于臺球協會能夠大方地談論利益,不再亂揮道德殺威棒,這應當是一種進步。但是,對于這位臺協人士意味深長的話,我還是覺得有話要說。
因為,這位臺協人士的話如果成立的話,那么,中國最有錢的機構就一定會是國家考試院。因為,它可以對著小升初、中考、高考、研考、博考的所有通過者,意味深長地說:“中國實際上缺乏一個培養人才的機制,某種程度上更具有扼殺人才的可能,在這樣的環境里,機會的價值就更難估算。”所以,它既然給大家提供了考試的機會,也就進行了“機會成本”的投資。那么,潘石屹、龍永圖、韓寒、這位臺協人士、你、我,這些初中以上學歷者,口袋里面的人民幣,我(國家考試院)都有權分紅。這豈不荒誕絕倫?
誰都不會否認,機會對一個人發展的重要性。有很多人至今還在感謝1978年高考制度的恢復,感謝鄧小平。“機會成本”一說也有著它的道理。但是,大家要明白,“機會成本”是一個社會學概念,它在經濟學上是入不了賬的。在經濟學上,有以資金、不動產、智力,乃至以權力投資入股分紅的,就是沒有以“機會”入股一說。我每天早上在路口胡四哥的小攤上買兩個蔥油粑粑,這也可以解讀為我給了他一個掙錢的機會,但我可以據此要求在他的獲利中分紅嗎?如果這樣的邏輯能夠成立,那整個經濟學大廈就要崩潰了。
還有更重要的一點,無論是國家考試院還是中國臺球協會,它們都只是公共資源的管理者。國家公共資源的所有者是誰?那就是包括丁俊暉在內的像你我這樣的全體中國國民,我們才是老板。獲得公平的考試機會、公平的競賽機會,是我們每個人的權利!而向國民提供公平的考試機會,向運動員提供公平的競賽機會,也是公共資源管理者的職責。兩者之間責權十分明確,沒有利益再分配的存在空間。
那位臺協人士意味深長的話,“中國實際上缺乏一個培養人才的機制,某種程度上更具有扼殺人才的可能,在這樣的環境里,機會的價值就更難估算。”我承認,在相當程度上這是一個現實,但這種人才體制上的弊端,應該是公共部門引以為羞并致力改進的——不能改變大環境,起碼能在本職的小環境盡可能為人才提供開放的機會,這是公共部門的本職所在,豈能對這種弊端進行“趁火打劫”?可我們看到,臺球協會的管理者們正是試圖利用這種體制上的弊端,來要挾自己治下的運動員。
把“體制弊病”當做冠冕堂皇的要挾理由,公共部門的道德底線豈能退守到如此委瑣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