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人跪狗”致殘案昨開庭
早報記者 徐文釗
僅因“挑逗”了他人的家狗,10歲小男孩劉鵬(化名)便被要求向狗下跪,并遭致毆打。此事后劉鵬得了癲癇,并被診斷為6級傷殘,為此劉鵬家人提出起訴索賠20萬元。昨天,嘉興南湖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起“人跪狗”案。
昨日劉鵬的姐姐在庭外向上海東方早報記者回憶了當時的一幕:去年8月17日,她和10歲的弟弟寫完作業后去樓下嘉興南湖公園散步。而當時住同一小區的阿吉(化名)也正好在公園遛狗。頑皮的弟弟隨手折下一根竹枝玩耍,可能是從他旁邊經過的狗嗅了下他,有點害怕的弟弟于是隨手抽了下狗。
但就是這樣的一個舉動,激怒了阿吉。“阿吉掐住劉鵬的脖子,把他拎了起來。”劉鵬的姐姐說,此后阿吉拳打腳踢逼劉鵬給他的牧羊犬磕頭賠罪,還必須要喊狗一聲“大爹”(嘉興方言,意為“爺爺”)。
“事發后,雖然阿吉家承擔了劉鵬在嘉興、上海等地醫院治療費用,但劉鵬至今仍然神志不清。”劉鵬的代理律師呂萌國昨日在庭上出示了劉鵬的精神診斷結果: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診斷為癲癇,嘉興市康慈醫院鑒定為創傷后應激障礙和與重大強烈生活事件有直接的因果關系,而經嘉興市新聯司法鑒定所鑒定,劉鵬已構成6級傷殘、創傷后應激障礙和與重大強烈生活事件有直接的因果關系。
昨天,控辯雙方律師對打人致劉鵬傷殘的事實并無異議,但對傷殘的程度和賠償的尺度存在不同意見。阿吉律師沈金華提出讓法院重新請有關機構鑒定劉鵬的精神狀況,且不同意劉鵬方提出的按照城鎮居民提出的賠償標準———劉鵬方共提出賠償殘疾金、護理費、精神撫慰金共計20余萬元。“如果按照農村標準進行賠償,即便是被告認同原告6級殘疾,其補償也將少了近10萬元。”庭審后,雙方同意法院調解。(東方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