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成都晚報
面對癱瘓妻丁國瓊11年后,胡凡錦第二次將妻子推上被告席,要求法院判決離婚。昨日上午,邛崍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到丁國瓊父母家看望了她,并著手解決丁國瓊離婚后的生活問題。
妻子生子癱瘓 丈夫曾覓新歡
據了解,丁國瓊與胡凡錦于1994年底結婚。次年11月,丁剖腹產下兒子后,便全身癱瘓,大小便失禁,經鑒定為一級傷殘。10年來,丁國瓊一直住在娘家。
在此期間,據丁國瓊說,父母給她翻身、換尿布、喂飯。十年如一日,還八方求醫,花費了上萬元醫藥費。而胡凡錦卻在外面有了別的女人。去年5月,邛崍法院開庭審理了丁國瓊訴丈夫扶養案及胡凡錦訴妻子離婚案。法院審理后判決二人不準離婚,同時判令胡凡錦每月支付丁國瓊扶養費300元。
胡凡錦說,1998年以前,他還在溫江農校讀書。參加工作后,他先后帶丁國瓊去私人診所和華西醫院看病治療,并做了手術,但仍不見好轉。胡凡錦還稱,臥病的妻子不能履行妻子義務,所以他要離婚。他承認自己曾經有過別的女人,但辯解說“我也是男人啊!”
法院判決后,胡凡錦和妻子繼續分居,并每月按時支付300元扶養費。但之后,胡凡錦再次起訴要求離婚。今年4月13日,法院再次開庭審理了胡凡錦訴妻子離婚案。5月12日,法院決定延長審理期限。但最近兩個月,胡凡錦把扶養費停了下來。
還未判離婚 3部門先想善后
據邛崍法院介紹,為一起民事訴訟案件,由法院主動在判決前牽頭研究可能發生的善后事宜的情況,在邛崍還是首次。昨日下午,邛崍市民政局救濟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如果判決準予胡凡錦離婚,丁國瓊可以依據有關政策享受農村低保救助。若需要繼續治療,民政局每年還可以報銷最高3500元醫療費。邛崍市婦聯有關負責人說,離婚后,婦聯將派人隨時關注丁國瓊的生活,提供力所能及的生活幫助及維權援助。邛崍市殘聯負責人說,丁國瓊的情況,可以視為殘疾人,依法享受與其他殘疾人同等的待遇。如果生活有困難,還將適當予以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