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7月起實施新《老年法》
2013年06月28日
浙江在線06月28日訊 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將于7月1號起正式開始實施。昨天(06月27日),浙江省民政廳組織相關專家,對新《老年法》進行了解讀。
值得一提的是,新《老年法》將子女“常回家看看”列入了法規。第二章第十八條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隨著社會老齡化進程的加快,老年人的生活也成為了社會關注的焦點。新《老年法》的施行,給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予以了保障,在社會優待方面也有了明確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