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母親“腳踏N條船”騙錢
2013年07月16日
多名“男友”因其生活艱辛表示諒解
以談戀愛為名腳踏數條船,約會時一會兒讓男友買手機衣服化妝品,一會兒又要起了iPad2、金戒指和包包,奇怪的是,次日又到店里退貨換成現金。為多騙些錢,該女子還雇人演自己的老媽收紅包。
昨天(07月15日)海曙法院通報了一起案例,記者提醒單身男子要注意了:或許你還沒發現,但你的感情已被人當錢使了!
同時搭上十來名男子,為她花錢如流水
家住北侖的吳先生今年41歲,單身。去年九月份,他通過一家婚姻介紹所認識了一個姑娘名叫小妍(化名),對方面容姣好,談吐文雅,馬上博得了吳先生的好感,兩人也開始交往。
吳先生為讓小妍對自己有好印象,出手很大方,小妍看中哪件好看的衣服,都慷慨地買下送給她。小妍手機壞了,馬上送給她一部4000多元的三星手機。沒過幾天,小妍說自己母親的手機丟了,吳先生想,“未來岳母”的馬屁當然要拍好,二話不說買了一個5000多元的iPhone5手機。
去年12月,小妍提出讓吳先生和自己母親見個面。吳先生自然不敢怠慢,花了好幾千元買了化妝品、美容卡孝敬“未來岳母”。不過漸漸地,吳先生察覺出不對勁來了:雖說購物是女人的天性,可小妍每次見面都買大堆東西,眼看感情沒啥進展,錢包卻被掏空了。吳先生多了個心眼,悄悄一查,發現小妍在和自己“談戀愛”的同時,還和另外兩名男子打得火熱,也讓對方買了不少東西。
難道是“腳踏三條船”?更讓人無語的是,直到案發,吳先生才知道,小妍同時談戀愛的男子竟有十來個!
假名字假住址,連“老媽”都是假的
原來,小妍談戀愛是假,騙錢是真。
小妍老家在江蘇,今年28歲,高中畢業后就在外打工。幾年前和丈夫離婚后,她便在婚姻介紹所登記了自己的虛假信息,假名字假住址。通過這個渠道結識“男友”,以談戀愛的名義讓對方給自己買各種東西。
像吳先生,除了上文提到的兩部手機和幾千元的化妝品、美容卡外,還給她買了一個4000多元的iPad2、3600多元的金戒指,總價6000多元的衣服。還有住在江東的陳先生,則給小妍買了600元的包包、1800元的金戒指、2000元的手鏈、1900元的手機,以及送給“岳母”的800元紅包。
海曙的王先生則給小妍買了800元的衣服,1800元的皮草,以及送給“岳母”1200多元的化妝品。
所幸其余幾位男士,可能警覺性較高,沒給小妍騙去錢。
那么這個“岳母”是怎么回事呢?原來只是小妍雇來的“臨時演員”,扮作小妍的母親,每次小妍會給她一兩百塊的“出場費”,禮物和錢到手后就解聘,很干脆。
原來是三歲小孩母親,男士都出具諒解書
吳先生報警后,協助公安將小妍抓獲。
法官說,開庭的時候,小妍一直掩面哭泣,不知道是因為羞愧,還是因為后悔。
她在庭上交代說,最初她確實有想過在婚姻介紹所找一個穩定對象的念頭,后來因為對方并不是她心中理想的對象,而又對自己出手闊綽,才有了以此騙財的主意。男士們送給她的手機、衣服、首飾,絕大部分都在第二天就被她拿到店里要求退貨取走了現金。
在寧波打工的小妍,還有一個三歲的小孩。盡管生活艱辛不是犯罪的理由,但她的處境也受到了幾個被害人的同情,在小妍退還大部分財物后,幾位男士都出具了諒解書。
最終,海曙法院認為,被告人小妍系初犯、偶犯,且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故判處小妍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并處罰金三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