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迪撞死環衛工逃逸獲刑3年
2013年07月16日
據新華社電備受關注的廣西南寧“奧迪撞死環衛工”案15日在廣西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當庭宣判,事故肇事者王某以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經調解,環衛工家屬將獲賠70萬元。
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今年6月27日6時許,王某駕駛奧迪小轎車途經南寧市英華路路段時,因處于疲勞狀態,在非機動車道上與正在清掃路面的環衛工人譚某發生碰撞,致譚某又撞到停在路旁的一無牌廂式貨車,最終導致當場死亡。事故發生后,王某駕駛肇事車輛逃離現場。經交警部門認定,王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公安機關展開排查后,王某在家屬的動員下于當天下午到公安機關投案。
法院認為,王某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鑒于此次交通肇事案給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而王某的家庭在法庭審理前積極與受害人家庭協商,并主動賠償被害人家庭因被害人死亡所遭受的損失取得諒解,悔罪表現誠懇,法院遂酌定從輕處罰判處王某有期徒刑3年。經法院調解,王某給予受害人家屬70萬元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