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青年搶劫廢品站致2死2傷
2013年07月25日 來源:京華時報
倆90后搶廢品站致兩死兩傷 均從外地來京缺乏父母關愛
女青年兇案現場裝死逃過一劫
“我請求法庭判我死刑,以減少被害人家屬的傷痛。”昨天,在市二中院的法庭上,說出這句話的是90后蔣宏亮,他涉嫌和大他一歲的張中儒一起,于深夜搶劫順義區一家廢品收購站,將老板娘及其未成年的兒子殺死,并致老板娘的女兒及兒子的同學受傷。
這兩名被告人還被控多次盜竊電纜線,并多次到行兇的廢品收購站銷贓。法庭上,被害人家屬極其悲憤,強烈要求判處他們死刑。
案情概述
女子逃出兇案現場求助
2012年8月4日凌晨1時25分許,一名滿臉是血的女青年跑進順義區天竺地區薛大人莊村的一家酒店,向一名司機下跪磕頭請求幫助。
女青年說,有人持兇器跑到她家的廢品收購站行兇,剛說完便摔倒在地,后被急救車送到醫院。
警方聞訊趕到案發地,在廢品收購站院內發現一名中年女子和一名男孩倒在血泊中,二人身上均有多處刀傷,生命垂危,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在調查中,警方很快鎖定嫌疑人為1992年出生的蔣宏亮和1991年出生的張中儒,并立即上網通緝。案發當天,兩名嫌疑人在出逃的火車上落網,民警起獲了他們隨身攜帶的贓款、贓物。
庭審現場
死者家屬起身咒罵嫌犯
求助的女青年是20歲的凌女士。昨天,她和父親一起坐在市二中院第二法庭附帶民事原告席上。1992年出生的蔣宏亮和1991年出生的張中儒被帶上法庭,他們身高均只有1.6米左右,一胖一瘦。
凌女士的父親哭紅了雙眼,指著被告人咒罵,試圖起身被法警攔住。凌女士和旁聽席上的其他家屬也失聲痛哭,法官勸慰一番才開始開庭。
起訴書顯示,蔣宏亮和張中儒分別來自重慶市和四川省江油市的農村,均為初中文化程度。檢方指控,蔣宏亮、張中儒預謀搶劫,在多次踩點后于2012年8月4日凌晨1時許,攜帶事先準備的尖刀、鐵錘等兇器前往順義區天竺地區薛大人莊村韓女士經營的廢品收購站實施搶劫。其間,薛宏亮持刀扎刺39歲的韓女士及韓女士14歲的兒子小凌數刀,張中儒持鐵錘擊打小凌及其17歲的女同學楊某、20歲的凌女士頭面部數下,致韓女士和小凌死亡,楊某重傷,凌女士輕傷(偏重)。之后,兩人搶得現金1.9萬余元及價值2.9萬余元的金銀飾品等物。
嫌犯背景
曾到被害人處銷贓電纜
蔣宏亮和張中儒均承認指控屬實。
據悉,兩人相識于七八年前。因為早早輟學,父母都忙于打工,他們又沒有工作,有段時間的經濟來源主要靠偷電纜線。兩人經常騎著摩托車到順義區機場南線高速公路旁、朝陽區機場生活區小天竺路路口東北側綠地、通州區宋莊鎮葛渠村等地,將正在使用中的變壓器、電纜線等電力設備盜走。
蔣宏亮說,他們一共偷了30次左右,都賣給天竺地區的廢品收購站,其中多數都賣給了他們后來去搶劫的韓女士經營的那家廢品收購站。張中儒還因此被警方行政拘留過10日。
檢方指控,他們于2009年9月至2010年8月間,多次盜竊正在使用中的電力設備并變賣,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共計27萬余元。
作案動機
回家前預謀搶劫弄點錢
對于為何要去搶劫,蔣宏亮和張中儒說法不一。蔣宏亮說,有段時間,他和父親離開北京去了太原。2012年7月,他和父親發生爭執后,帶著2萬元錢來到北京找張中儒,約20天,兩人就花了8000多元。
“張中儒看我帶的錢快花一半了,怕錢不夠,就提議搶劫。”蔣宏亮說,張中儒告訴他,以前去韓女士那里賣廢品時,看他們家有不少現金,就提議搶他們家。
張中儒說,搶劫是蔣宏亮提議的,因為蔣宏亮的家人打電話讓他回家,但蔣帶的錢花差不多了,“他說和他爸吵架了,要弄點錢回家讓他爸看看。并問我有沒有家里人少又有錢的合適地方。”張中儒說,他當時提到,韓女士的廢品收購站符合蔣宏亮的要求。
案發前20多天,他們開始踩點,發現韓女士家有三口人,韓女士夫妻和女兒。他們買了繩子、錘子、膠帶、兩把刀等作案工具。張中儒說,蔣宏亮曾在網上聯系想買把槍,但是沒買到。買完刀后,蔣宏亮還用磨刀石磨了磨。
兇案現場
怕驚動周圍鄰居下死手
案發前一天晚上10點多,他們來到韓女士家門外,因家里有人活動就一直等。凌晨1點,他們敲韓女士家的院門,說要賣廢品。
韓女士一個人出來后,蔣宏亮上前捂住她的嘴,張中儒闖進屋。
蔣宏亮說,他隨后聽見屋里有人喊叫。過一會兒,從屋里爬出一個男孩,這時,韓女士咬了他的手,之后掙脫向外跑并喊叫。
“我怕她把其他鄰居叫醒,就掏出刀扎了她腰部兩刀。”蔣宏亮說,老板娘倒地后還喊,他就又扎了她胸部4刀。當他走到那男孩身邊時,發現對方雖然渾身是血,但還在喊,他于是扎了對方背部三四刀。
這期間,張中儒出去追老板娘的女兒。蔣宏亮扎完兩個人后看見房頂還有一個女孩,在喊“救命”,那是老板娘兒子的同學。蔣宏亮于是給張中儒打電話。張中儒回來后,爬上房頂發現沒有人,隨后進屋。他們從衣柜、抽屜里翻出了現金、首飾等物品,蔣宏亮還從韓女士手腕上摘下兩個銀鐲子和一條金手鏈。
作案后,兩人到北京西站登上開往蘭州的火車,當火車開到山西綏化時,他們被警方抓獲。
最后陳述
第一被告人當庭求死刑
昨天,公訴人認為,蔣宏亮和張中儒的行為均構成搶劫罪和盜竊罪。他們持械入戶劫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并致兩人死亡、一人重傷、一人輕傷,犯罪情節、后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他們在搶劫時均是主犯,均應從重處罰。
蔣宏亮和張中儒沒有為自己做辯護。
在最后陳述時,蔣宏亮對被害人及其家屬表達了歉意,他看著他們說:“對不起,我年少無知,給被害人家屬造成了極大傷害,我十分后悔。我請求法庭判處我死刑,以減少被害人家屬的傷痛。”蔣宏亮還希望他的家屬能夠賠償被害人,給他們以精神上的撫慰。
張中儒也表達了悔意,希望法庭給他重新做人的機會。
凌女士和家人向蔣宏亮和張中儒索賠159萬余元,另一名受重傷的楊某單獨索賠42萬余元。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追訪(被害人方)
女青年裝死躲劫難
凌女士一家從河南來北京十多年,以前父母給人打工,出事前一兩年才經營廢品收購站。她的弟弟被害前讀初中,“全班前三名,還有獎學金,就快考高中了。”
凌女士說,案發當天,父親去參加別人家小孩的生日宴沒在家。家里有三間屋子,她和母親住第一間,弟弟和其同學住第二間。
當晚,凌女士睡得很死,母親起來開門時,她并不知道,她是在挨砸后被驚醒的。“我坐起來用手擋,當時我還以為是我弟弟打的,我想不到是別人打我。”
凌女士說,將對方推倒后跑了出去。在門口,她看見母親被蔣宏亮捂住嘴站著,蔣宏亮對她說,“你敢跑我就殺了你”。
“我媽聽到他的話,掙脫開,讓我快點跑。”凌女士說,“快點跑”是母親和她說的最后一句話。
凌女士跑出去后,張中儒一直追,約300米后,張中儒將她抓住,“我們倆一起絆倒,他騎在我身上掐我脖子、捂我嘴。”爭搶中,張中儒手中的錘子被甩了出去。之后,張中儒又掐她脖子,她就開始裝死。張中儒看她不動了,就抱起她向家的方向走。“我眼睛一直瞇著看,他走一段就把我扔到草地了,隨后又撿起錘子砸了我左側額頭,特別狠。”
盡管已經流血,但凌女士咬著嘴唇忍了下來。張中儒走遠后,凌女士起身跑著去求助。
凌女士說,出事后,他們還呆在北京,但廢品收購站已經不再經營,他的父親因傷心過度已經沒有精力工作,“一家人特別痛苦,都是靠親戚的資助生活”。現在,她的左側額頭還有傷疤,“電視看久了左眼就會很疼”。
追訪(被告人方)
關愛不足父親內疚
昨天,張中儒的父親到庭旁聽,他委托張中儒的法律援助律師向法庭表示,他們有強烈的愿望要盡最大努力進行賠償。
張父告訴記者,他和妻子來自四川農村,早年來到北京,在順義區的酒店做維修工作,張中儒是家里唯一的孩子。“平時我們沒什么時間關心他,他老不在家,在外做什么從來不和家里說。”
張父說,他們曾讓孩子在酒店做過服務員,“他不喜歡工作,一兩個月就不干了,受不了那個約束。”他們平時也給孩子錢,“隔段時間就給100元,但他不夠花”。
在父親眼里,張中儒是個“膽子很小也挺善良”的孩子,他認為,孩子走到今天應該是交友不慎,被蔣宏亮影響了。
出事后,他們后悔以前沒多關心孩子,“給人家造成那么大的傷害,我們也挺內疚”。張父說,他們經濟能力有限,只有幾千元的積蓄,正想辦法多湊錢,“賠償算不上,最多就是一點補償”。
張父說,蔣宏亮也有家屬到庭旁聽,但沒等開完庭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