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介紹學生實習每人收千元
2013年08月22日
日前,蘇州某中介公司員工向江南時報記者爆料:很多河南、安徽等地的高職院校老師,把學生介紹到蘇州一些制造型工廠實習,并收取每個學生近1000元的“人頭費”。
“不考慮學生實習環境,將學生無情的‘賣’給用人單位,而老師賺錢的速度可謂是日進斗金,一個暑期就能賺上10萬塊,這在業內算是‘規矩’。”這名爆料者告訴江南時報記者。
江南時報記者在采訪時了解到,“人頭費”確有其事,而為了規避風險,不少是學生干部出面組織,而老師則在幕后操作。
中介自曝
老師千元標準拿“人頭費”
小梁來自河北,在蘇州做人力資源中介已有3年的時間了。“去年到安徽亳州的一技師學校招了60個暑假工,是通過學生牽線才聯系上老師的,后來給老師500塊一個人,才讓我帶走了暑假工,但這位老師要求企業在學生每月的工資中扣除一部分給他,企業以每人600元的價格給了該老師“人頭費”,才了結此事。我真不愿意和這些老師合作,因為一般都是一次性的,學校不會總是把學生送到一個單位去實習,否則會引起學生的反對。”小梁說。
他告訴江南時報記者,技校、高職院校老師介紹學生進廠工作,一般都會收取“人頭費”。暑期剛開始時,用工缺口大,“人頭費”也是水漲船高,介紹一個學生進廠工作,最少是1000塊“人頭費”;9月份以后,“暑假工”紛紛回校,介紹一個學生能拿到1500元,甚至更多。
小梁說,這些老師要求用人單位和學生簽訂最少3個月的合同,干滿15天后,第16天用人單位或勞務公司就會付清“人頭費”。凡事都有例外,一批實習生中總有幾個人干幾天就要走了,用人單位也不敢少付“人頭費”,一般老師介紹實習最少有40、50人,有的更是達到了百位數,要是得罪了老師,學生都走了,才是真正的得不償失,所以老師帶100人實習,一個暑假輕輕松松就能賺個10萬塊。
“收‘人頭費’就不說了,但為人師表怎么也要為學生考慮一下?。∫郧坝屑沂⊥饴毿R驗閷嵙晻r間較長,同時被兩家用人單位瞄準,其中一家企業開出條件是每個人頭1000元回扣,或是人均每月300塊兩種方式供老師選擇,學生可以包吃住;另外一家單位因為要上晚班,給出的條件是1200元每個人頭,管住不管吃。對學生來說第一家單位開出的條件肯定比第二家好,但老師還是選擇了第二家,就因為一個人頭多了200塊。為人師表竟會如此,真令人汗顏,學生知道被老師無情‘賣’給用人單位后,心里該做怎樣的感想?”小梁說。
記者暗訪
老師拿“人頭費”確有其事
針對小梁自爆的老師收取“人頭費”一事,江南時報記者隨后展開了一番調查。
江南時報記者以幫技校老師詢問為名,走訪了蘇州多家中介公司,因近期暑假工較多,所以對于記者的到來,很多中介公司并不太感興趣。但當記者表示有100人可以做3個月后,很多中介公司的態度立馬有了一個大的轉變,某中介公司老板陳某當即表示,只要能簽訂3個月的合同,立馬可以安排單位人事部門去學校開招聘會,并且每個人頭費不低于500塊。
記者本想以500塊太少借故離開時,陳某立馬說:“別著急,我們可以為老師量身定制辦法,比如說‘扣費’很多人老師在用,只要在合同中加一條自愿支付月工資的10%給學校作為管理費,那么一個月工資3000元的學生,老師就能拿300元,如果是100個人,一個月就是3萬元,3個月9萬元,加上500塊每人的中介費,老師一個暑假就能賺近15萬。還嫌少嗎?”要扣學生工資,學生會簽字嗎?陳某稱,合同那么長學生一般不會仔細看,就算看到了,還能去找老師理論不成。
當記者以第一次做這行為由,問其應該怎么瞞學校時,陳某再次給記者支招,很多技校、大專院校的學生實習時,老師都會有錢拿,但是學校就不一定了,比如說找你的老師是普通教師,在學校沒有過硬的關系,就把“人頭費”給學校,這樣學校就會放人,但你的老師要是個學校副校長,關系又比較硬,就直接以暑假工不好找為借口,連“人頭費”都不用給學校。
由于蘇州經濟發達,制造企業較多,每年暑期都有不少外地學生被老師推薦或是自己結伴來實習。雖說假期實習生市場是一塊大蛋糕,但是中介公司卻很難能分到一小塊。據小梁介紹,中介公司要和學校合作不容易,老師最希望直接和勞務公司合作,不讓中介公司從“人頭費”中分一杯羹。
學生說法
為避風險老師幕后操作
江南時報記者在一中介暗訪時,碰到了一位正在找工作的安徽某高職院校學生。男孩自稱姓張,已經來蘇州實習有段時間了,他告訴記者,他本來是學校學生會干部兼班長,大二暑假的時候,學校一位熟悉的系輔導員,曾經讓他去組織學生實習,招一個人給他200塊的提成,但前提不能說是老師讓組織的。
天上不會掉餡餅,意識到其中或許有貓膩的小張給家里打了個電話。“我爸爸當時接到電話就直接告訴我不能組織,組織別人去那么遠的地方實習,萬一出了問題自己要擔責任,千萬別干,后來我就跟老師說家里有事,實在沒時間,以此拒絕了老師。”小張說事后他才知道,老師是在利用他,規避風險。
而江南時報記者了解到,早在前年,鄭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一學生發微博稱,被學校強迫去蘇州電子廠實習半年,學校收了廠里的錢,實習其實就是當工人,從事的工作是在流水線上操作機器,與平時學的東西沒有一點關系。聽人說學校收了廠里的錢,一個學生學校可以抽1000元。后引發鄭州媒體關注后,院方表示,實習是正常教學計劃,占有一定學分,如果不去就沒學分。校方承認從企業方面拿錢,但稱都給駐廠老師作為薪資補助了。
江南時報記者了解到,蘇州本地高職院校就業率較高,由于技能扎實、動手能力強,很多學生未畢業就被企業預定。而多數學校都有校企合作項目和定向培養,都是通過學校統一安排,而且一些實習崗位都是和所學專業有關,對學生比較負責。
“這些老師收取人頭費的高職院校多發生在河南、安徽甚至更偏遠的一些地方,學生需要實習完成學分,學校就業處也算完成任務,一舉兩得,有些學校拿了錢之后再分給老師,有些則是負責老師拿,比較混亂。”小梁告訴江南時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