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網上購假證件詐騙
來源:今晚報
一名年僅28歲的男子從網上購買了工作服、制作了假工作證,后以執法局局長的名義多次“殺熟”實施詐騙。日前,東麗警方將該名“年輕局長”緝拿歸案。
年輕局長 神通廣大
10月30日上午,王某、李某(女)到公安東麗分局軍糧城派出所報警稱,二人被朋友陳某詐騙100萬元。
他們講述,行騙者陳某(男,28歲)的父親與王某的父親是20多年的老相識,他們與陳某相遇后,陳某聲稱自己是天津商務執法局局長,王、李對此信以為真。
今年2月份,陳某拿出一份偽造的“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承接安防工程合同”,讓王某、李某以先期投資勞動保障金的名義給其匯款41.8萬元。陳某承諾,工程完工后至少有40萬元的利潤。
買車求職 不在話下
3月中旬,陳某“不經意間”提出,“政府給我配置了一輛低價寶馬車,但我已經有了一輛奔馳越野車。唉,可惜了……”李某眼前一亮:“你不要,我買行不行?”“行啊,我就當幫忙了!”次日,李某就將37500元車款匯入陳某賬戶,陳某承諾手續辦齊就把車開過去。陳某所謂的“奔馳ML350越野車”,其實是一輛價值10萬元的黃海越野車,外形與奔馳相似,只不過陳某自己將前后車標都換成了奔馳車標。
見陳某神通廣大,李某提出請陳某幫自己的兒子調工作。“沒有問題,但得給人家幫忙辦工作的領導買點禮品。”在陳某的授意下,李某先給買了iPhone5手機和名貴煙酒等物品(價值2萬余元),不久又給了2萬元“關系疏通費”。
5月,陳某把“賺錢”的喜訊告訴王某和李某,“一期咱們連本帶利81.8萬已經全部收回,要不要追加二期投資?”陳某又編造了北京公安大學二期安防工程一事,聲稱工程總利潤約270萬,也就是說每人可以收益90萬。王、李二人一商量決定繼續追加50萬元,并很快匯款給陳某。王某將自己女兒找工作的事也托付給陳某。
然而,8月以來,陳某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少,王某、李某多次找陳某索要利潤,甚至放話只要收回本金就行。但陳某閃爍其詞,想盡各種理由拖延,還帶著二人在西青區執法大隊門前轉了一圈,聲稱他就在這里上班。后來二人到隊里一問,根本沒有此人。10月中旬,陳某以接工程為由干脆躲到深圳,王某、李某這才報警。
民警施計 請君入甕
民警迅速展開偵查,一方面及時固定證據,一方面告知王某、李某保持和陳某的聯系并確定其落腳地點。11月1日夜間,王某再次聯絡上了陳某:“閨女那工作有著落了嗎?要不要再給點好處費?”一聽有利可圖,陳某立即答應次日下午就飛回來。11月2日中午,6名抓捕民警趕赴天津濱海機場,喬裝等待嫌疑人出現。但3個小時過去了,陳某始終沒有現身。11月3日上午,王某再次要求嫌疑人立即返津時才發現,陳某已乘坐當日一早的航班飛抵天津。隨后,雙方約定在軍糧城苗街村見面。民警立即喬裝趕往上述地點。其間,陳某似乎有所察覺,多次變換見面地點,民警利用地形熟悉的優勢,通過王某將陳某約到苗街一飯店門口。經過兩個多小時的耐心等待,陳某終于出現。經王某指認,6名民警一舉將右腳殘疾的陳某抓獲。陳某開始拒不交代,直至民警在其筆記本電腦及移動硬盤中發現了大量證據時,陳某才如實交代了自己從網上購買工作服,找不法人員制作了假工作證,取得他人信任實施詐騙后揮霍贓款的犯罪事實。
現陳某已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審理中。(本報記者 尹 娜 通訊員 楊 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