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首批30名老賴上失信黑名單
來源:錢江晚報 發布時間:2013-12-11
“王法官,1萬元款項我已經打入賬戶了,這樣就不用上黑名單吧了?”近日,老賴陳某主動聯系寧海法院,交付了所欠錢款。
他之所以這么乖乖交錢,還要得益于一份失信黑名單。一旦名字上了這份黑名單,個人將在銀行貸款、政府采購、行政審批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
昨天,寧海法院公布了首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30名老賴被納入這張失信黑名單,這在寧波還是第一次。
聽聞要上失信黑名單
老賴趕緊交錢
陳某是寧海人,開了家公司,拖欠職工李某1萬元工資款,被告上了寧海法院。
今年11月,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在規定日期內一次性履行。到了約定日期,陳某依然未履行。
承辦法官上門前往陳某所在的公司督促,陳某表示,公司資金緊張要求延遲支付。承辦法官說明,如今已經超出約定期限,如不履行,李某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一旦公司被列入失信黑名單將會影響其信用額度。
聽聞此言,陳某當即支付履行。
據了解,今年1至11月,寧海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5578件,同比上升21%。院長楊永宗介紹,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督促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相關義務,決定集中公布一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
昨天,寧海法院在當地主流媒體公布了首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30名老賴被納入失信黑名單。這也是寧波市首批通過媒體公布的老賴。
上了黑名單
就要受到信用限制
在這批被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中,有24名為自然人,6名為法人,其中年齡最大的55歲,年齡最小的31歲。
他們的失信情形主要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轉移財產規避執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等。
這批人的信息將被錄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黑名單,并通過全國法院信息查詢平臺向社會公布。同時,法院還將充分借助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方式,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
據悉,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中指出,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符合相關條件的,人民法院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最高院于今年11月與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簽署合作備忘錄,共同明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納入征信系統相關工作操作規程。”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說。
這意味著,老賴們將在銀行貸款等方面受到信用限制。同時,他們還將受到信用懲戒,在政府采購、行政審批、融資信貸、資質認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執行人的社會生存空間將大幅度縮小。
6種情形
都會被納入失信黑名單
《規定》明確,具有6種情形之一的被執行人會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即: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根據該《規定》,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作為被執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和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以及被執行人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等將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