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要求,要進一步開展困難群眾排查,繼續落實好社會救助和精準扶貧政策,尤其要確保受災群眾冬春救助資金及時足額到戶,安排好高寒、高海拔地區受災群眾和在帳篷內越冬群眾的基本生活,多做雪中送炭暖人心的事,決不能口惠而實不至。
為了加快推進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緩解因病陷入困境群眾的“不能承受之重”,會議確定,一是擴大救助覆蓋面。在以低保家庭成員和特困供養人員為重點救助對象的同時,逐步將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納入救助范圍。二是提高救助水平。對重點救助對象加大救助力度,對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在起付線以上的自負費用給予救助。三是突出救急解難。實行醫療救助經辦機構向定點醫療機構提供預付資金,確保困難群眾及時得到救治。四是加強統籌協調。整合使用城鄉醫療救助基金,加強救助、醫保等制度銜接,支持慈善等社會力量參與,用溫情關愛撫慰困難病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