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扶老人,咋成被告? ”
安順一中學生微信朋友圈發求助信,法院稱已立案
多彩貴州網訊 近日,一條題為《尋找目擊證人》的帖子在微信瘋傳。微信中,一名中學生自稱因扶老人而成為被告,被索賠15萬元。昨天下午,安順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回應稱,已依法對該案立案,將公正審理。
1月29日下午,這條《尋找目擊證人》的帖子突然出現在微信朋友圈內,經過短短幾個小時網絡發酵,引發安順網友高度關注。
微信的作者是周楊(化名) , 安順一中學學生。 “一大早,收到法院的傳票,訴求中要我賠償15萬余元,嚇得我一身冷汗!去年的往事不禁浮現腦海……”他在微信中稱,去年3月5日下午2時10分許,他一邊關手機,一邊走下安順實驗中學天橋旁時,突然聽到了同學尖叫,隨后便看到一名老奶奶倒在地上。周楊稱,他和另一名同學將老人扶起,一名老師還將老人送到了醫院,父親墊付了1000元,他原本以為做了一件好事,但沒想到接下來卻陷入了漩渦,老人以及老人家屬認定是自己撞倒了老人,家屬還來到學校討要說法,時隔11個月后,他收到了法院傳票,對方索賠15萬元。
“當時的同學都各自上了不同的高中,和我一起扶老人的、報警的……我都不知道他們的名字,我希望通過這篇文章,找到當時在天橋上目睹這一切的同學們來作證,還事實真相。 ” 信中說道。
對此,記者聯系上了周楊姑姑,但她婉拒了記者采訪。她說,這封信是周楊個人寫后發布到網絡上的,父母并不知情,由于侄子還是未成年人,他的父母也不愿將他推到風口浪尖之上。她表示,目前,他們已聘請了律師,對于網友的關注,他們會在案件結束后,作出一個回應。
該事件中,記者通過了多種辦法都未能聯系上事件另一方當事人。
2月1日,針對此事,安順市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稱: “西秀區人民法院于2016年1月14日對該案依法立案,法院將會根據法律規定公正對案件進行審理。 ”
貴州都市報將繼續關注此案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