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家屬介紹,屈恒智年事已高,又加上腿不慎骨折,行動不便。其老伴這時恰巧生病,急需住院手術,于是兒女們無奈之下,就在2004年8月21日,將老父送到了位于右安門的一家老年公寓,并以每月1200元交納了相關費用。
2005年9月21日中午,老年公寓突然打電話給屈恒智的大兒子,稱老人吃午飯時“嗆”了一下,正在送往醫院的途中。當家屬趕到醫院時,屈恒智已經窒息死亡。面對突如其來的打擊,家人幾次找到老年公寓,但得到的答復都不能讓人滿意,于是起訴到法院。
對此,被告老年公寓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說:“在老年公寓,住著的多是身患多種疾病的老人,生病、去世、病故是正常的事情?!鼻阒侨朐簳r身患多種疾病,有腦血栓等病癥。 他們認為,“老年公寓不是醫院”,屈恒智出事時,老年公寓及時派車送到醫院進行搶救,當時先后去了3家醫院,最后叫急救車送到了同仁醫院。老年公寓已經盡力了,在搶救過程中也并無不當,所以不同意賠償。
屈的家屬并不認可老年公寓的“去3家醫院搶救”的說法,而且還認為老年公寓應該先直接叫來急救車進行搶救。此案將擇日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