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公證機關遺囑公證的業務量沒有太大變化,但其中涉及到房產的內容卻大幅增加。”記者從北京市司法局公證管理處獲悉,現在來辦理遺囑公證的,大部分遺囑都是為“處理”房產而立的。
朝陽法院望京法庭副庭長劉超表示,現在遺囑類糾紛的案件中,70%至80%也都是沖著房子來的,而且這些房,多是以成本價購買的房改房居多。
為什么近年來房產在遺囑市場異軍突起,房改房又為何位居榜首?今后的發展趨勢如何?帶著這些問題,記者對目前北京的遺囑市場進行了調查。
市場現狀
近年來市場表現“平平”
北京市公證處主任左燕芹說,現在每天接待的遺囑公證業務平均不超過10起,當然,較之十幾年前是有所增加的。
北京市司法局公證管理處副處長李娜介紹,本市的公證業務自1980年左右逐漸恢復。近3年來,全市各公證處辦理遺囑業務數量變化并不大,基本呈平穩狀態。“但其中的一個趨勢是,遺囑的內容基本都與房產有關?!崩钅日f。
“律師見證”幾近絕跡
在各種形式的遺囑中,公證遺囑的效力是最高的,其次是經“律師見證”的遺囑。記者隨機對本市規模各異的5家律師事務所進行調查得知,近年來,“律師見證”的業務量已經很少了。
華聯律師事務所主任謝炳光在分析原因時說,近年來,隨著公證為人們所接受,律所中有關遺囑的律師見證業務已基本絕跡,更多的人則是選擇到公證處去對遺囑進行公證。
建元律師事務所主任王雋說,為提高遺囑的效力,對這類律師見證業務,現在承辦律師也大都會建議客戶再到公證處去公證一下。
遺囑多與房產有關
左燕芹主任介紹,現在遺囑的內容與前些年有了些變化,主要體現在遺囑中幾乎都涉及到房產。以前涉及較多的存款、汽車被“擠”到了后面,而股票、公司股份等則極少出現。
遺囑中為何房產位居榜首?左主任在分析原因時指出,這與我國的住房制度改革有關,現在擁有產權房的家庭越來越多。
另外,我國對房產實行登記制度,房產過戶需要辦理公證,而不像存單、汽車等財產,可以自由地“贈與”。
再有,經濟適用房出現后,也有一部分遺囑是針對這類房產而立的。
按照國家規定,經濟適用房是不能贈與的,因此要把此房留給自己的后人,只能通過遺囑的方式去繼承。
市場特點
多子女老人是“主力”
海淀區司法局公證管理科閆鐵塔介紹,從海淀區的情況來看,年輕人辦遺囑公證的極少,一般都是重病纏身或病危之時才來。
來辦理遺囑公證的人中,60歲以上的老年人占到了絕大多數,其中大部分為有3至4個子女的老人。這些人中不是很有錢,一般家庭的較多,但基本上都有房產。
反復撤、立來回折騰
“現在,多子女的老人來辦遺囑公證有一個現象是:立了撤,撤了立,有時會反復多次?!遍Z鐵塔解釋說,出現這種來回折騰的現象,主要是對老人盡主要贍養義務的子女,可能對老人財產的想法也較多,老人或是覺得這個孩子好,或是在這個孩子的鼓動下去立遺囑,遺囑的內容當然是把全部財產都給這一個孩子。過些日子,其他子女發現后,拉著老人又來撤遺囑,或重新立遺囑。
朝陽區司法局公證管理科智主任說,這種情況朝陽也有,“可以說,這時子女已經把贍養老人當成索取老人身后財產的‘王牌’或‘砝碼’了”。
房改房上榜率高
智主任說,現在公證遺囑涉及到的房產中,商品房產權房并不是很多,基本上都是以成本價購買了產權的房改房。
以前我國實行福利分房制度,因此不少普通家庭都住著公房。房改以后,大部分人都以成本價購買了公房的產權,這就使許多普通百姓也擁有了自己的“產業”。
朝陽法院望京法庭副庭長劉超說,現在的訴訟中,房改房成了“問題房”。特別是老人在購房時得到了子女的資助,而家里的子女又不止一個時。
再婚老人愛走極端
左燕芹主任說,現在,再婚老人來辦理遺囑公證的也較多,這多與家庭關系復雜有關。這部分人所立的遺囑往往走兩個極端,一個極端是指望不上孩子,把自己的全部財產都留給后老伴;另一個極端則是把自己的財產都留給自己的孩子,沒有后老伴啥事。
劉超說,這一“極端”在法院的訴訟中也有所體現。他曾經審理過這樣一起案子:一對生活在城鄉接合部的再婚夫妻,倆人結婚后共同生活了10多年,老頭70多歲,老太太也60多歲了。
婚后,老頭主要靠老太太照顧,老頭自己的孩子對爹很少關照。但讓老太太傷心的是,老頭在病危住院時,他的孩子們都不太上心,偶爾才來看一次,基本上都是老太太不離左右。
某日,老頭趁老太太回家拿東西時,不知托誰找來了個律師,立了個遺囑,把家里的房子(農村那種有宅基地的房子)全部留給了自己的幾個孩子,沒有老太太什么事。
“當然,這樣的遺囑是無效的,但老太太是相當的傷心?!眲⒊f。
遺囑意識調查
富人不立遺囑原因有三
北京的律師業很發達,現在執業律師已經過萬,其中不少人都給那些“有錢人”做法律顧問或私人律師。記者從幾位經常游走于這些“款爺”當中的律師口中發現,這些經濟領域中的“高端”人群對遺囑的認可程度并不是很高。
張起淮律師曾在這方面做過一個小調查,歸結起來,這些生意人不急于立遺囑的原因大致有三:一是自己的財產會有變數,早立了遺囑沒有用;二是自己還年輕或身體還好,等身體不行了再說;三是“如日中天”之時立遺囑,不吉利。
普通百姓怕立遺囑“招事”
定福莊花園閘南里有許多住戶是就地上樓的回遷戶。住在這里的趙大爺說,這里以前是農村,所以相當多的人家還是保持著以往的“孩子成家就分家”的習慣,很少有人會因“特別需要”立遺囑。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小區里像趙大爺這樣的回遷戶,老人名下的回遷房大多不止一套。現在多數人的做法是,留下一套自己住,其余“富?!钡亩加脕沓鲎?。趙大爺說:“現在把多余的房租出去,賺來的房租可以使自己的生活過得更好些,老人和孩子都樂意。但如果是立了遺囑,沒準就沒有消停日子過了?!?
對此,趙大爺說出了自己的小算盤:首先,家里有好幾個孩子,萬一“分配”不公,不僅會在老人與孩子間“制造”出矛盾,搞不好,孩子間因互相猜疑,也會“內訌”。“沒準這一張遺囑能把一個好端端的家搞亂”。
其次,現在老人有房、有錢、身體還不錯,用不著孩子們怎么照顧,但以后如果這些情況都發生變化了,比如說老人病了,“久病床前無孝子”,以后老人肯定會考慮把房子留給表現好的孩子。
遺囑訴訟多“傷心”
劉超說,從自己近年來的工作經驗看,遺囑糾紛的案子中,有70%左右與公證遺囑有關。
在案件爭議的焦點中,對遺囑效力的爭議最大。一個新的趨勢就是,以前當事人質疑公證遺囑效力的少,現在越來越多,且經過審查,公證遺囑確實有問題而被法院撤銷的,也從無到有,且有增長的趨勢。
從案件中涉及的遺囑來看,遺囑大致分三種類型:一是老人把財產留給主要贍養他(她)的子女;二是再婚家庭,平衡后老伴與雙方子女的關系;三是老人把財產直接留給第三代人,如孫子、孫女等,這也是比較新的一種。
“凡是此類案子,基本都與房產有關。”劉超說,但結果往往是房子分清楚了,親人間的親情也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