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裝證物拆裝“孿生車”民警靠“土”破案
此案系新千年交通肇事逃逸第一案警方發現肇事車疊在一起的前后車牌中間竟有塵土從而鎖定嫌疑人
1999年12月30日早6時許,順義南彩鎮旺渠村以東發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位60余歲的老人在車禍中喪生。此案被稱為“新千年北京交通肇事逃逸第一案”。由于肇事者事后煞費苦心地偽裝了車輛,使警方多次看過肇事車都沒能發現破綻。最后,還是肇事者的一個小失誤,終于讓肇事車露出了馬腳。
●講述人:順義交通支隊事故科副科長李長福●采訪時間:2006年4月6日●采訪地點:順義交通支隊
命喪新千年前夕現場沒有目擊者
1999年12月30日,就在人們都在期待新千年的到來時,一位60多歲的老者卻在這一天的清晨死于非命。
當天早晨6時許,一位路人報案稱,在南彩鎮東側的路上,一位推糞車的老人倒在路邊,看樣子人已經不行了。
報案的人說,自己并沒有看到車禍的經過,事發時他離現場有好幾百米遠。當時由于天剛蒙蒙亮,他只是模模糊糊地看到了一輛摩托車從后面將老人撞倒,騎車人自己也摔了出去。騎摩托車的人個子不高,好像有點胖,大概是穿了一件皮夾克。撞車后,可能是車摔壞了,他沒有再騎車,而是推著車朝西面的土路去了。
后來,老人在被送往醫院的途中死亡。
目標鎖定附近村民排除社會車輛嫌疑
現場勘查時,警方發現現場遺留的僅有一個摩托車的轉向燈和一些附著在摩托車減震器外面的反光碎片,所謂反光片就是那種能反光的小塑料片。
李長福回憶說,當時可以判斷出來的情況是,摩托車從后面把推糞車的老人撞了出去,車只撞到了人,卻沒碰到糞車,所以,摩托車的損壞并不是十分嚴重。從現場的遺留物可以判斷出,摩托車應該是金城鈴木AX100,但車的顏色無法判斷。
從旺渠村的地理位置及案發時間分析,警方認為肇事的車輛為社會車輛的可能性不大,因為,那么早的時間,幾乎不可能有社會車輛從這條鄉村公路通過。可能性最大的就是肇事者很可能是住在旺渠村附近、在周邊工廠上早班的工人。
旺渠村周邊有3個自然村,警方以正對著出事公路的東阜村為重點展開了調查。
當時正是摩托車風靡之時,附近這3個村里的摩托車有好幾百輛。據保守估計,其中光AX100就得有300輛左右。
李長福說,當時在農村,許多人的摩托車并不上牌照,買回來就那么“黑著騎”,這無疑給偵破工作又增加了一層難度。于是,辦案的民警深入到村里,在村里的配合下,挨門挨戶地走訪,要求所有擁有摩托車的人都要到村委會接受調查。
家屬提供嫌疑人讓警方走了彎路
李長福回憶,其實,本案在偵破過程中,死者家屬提供的一條線索,還讓警方走了一小段彎路。
死者的家屬說,幾個月前,死者家曾與村里一個騎AX100的小伙子“結了仇”。
原來,早在幾個月以前,死者趕著家里的驢回家時,驢在路上“鬧脾氣”。死者打驢時,正趕上那個騎摩托車的小伙子從后面過來,驢尥蹶子時小伙子一時沒躲開,一下子連人帶車鉆到了驢肚子下面,車摔壞了,人也骨折了。后來,死者家并沒賠小伙子什么錢。他們估計,有可能是小伙子出院后“伺機報復”。
可順著這條線索查了半天,警方發現這個“嫌疑人”根本沒有作案時間,而且從車上也沒看出什么問題。
請假時間不一肇事者初露餡
經過3天的時間,到1月2日晚,只剩下三四輛車沒有“露面”。經過分析,警方將其中之一的孫某的車列為了重點。
孫某是附近啤酒廠的工人,平時騎一輛AX100上下班。他有些胖,而且據村民們反映,他冬天時愛穿一件皮夾克。這些外部特征都能對得上,那么肇事者會是孫某嗎?
李長福說,孫某這個人心理素質很好。第一次與孫某接觸時,他看上去很鎮靜,不像身上“背著事”的。
在第一輪調查時,孫某及其家人的說法很一致:12月30日孫某并沒有出門,在家躺了一天,原因是頭一天晚上他發燒了,并且在頭天晚上七點多他向廠里請了假。
還有就是孫某平時從不穿皮夾克,而是穿一件軍大衣。民警當時在孫某家也看了他的車,確實沒有發現什么異常。
但后來,民警去啤酒廠調查時,卻從中發現了破綻。
廠里證實說,那天孫某確實沒來上班,早上七點多鐘,他打來電話說自己病了,要請一天假。“請假的時間不一樣,說明這里面肯定有問題,而且出事的那條路,又是孫某上班的必經之路”。
李長福說,當時自己決定,再與孫某正面接觸一次。
1月5日上午,李長福又來到了啤酒廠,把孫某叫到了廠保衛科“了解情況”。這一次,孫某依舊是老話重說,把自己擇了個一干二凈。
眼看中午到了,李長福和另外幾個民警卻并沒有離去的意思。他們買來了不少熟肉和下酒菜,很自然地讓孫某一齊在這兒吃午飯。
“那頓飯吃得非常有意思”,李長福回憶道,孫某的胃口看上去是出奇的好,讓吃就吃、讓喝就喝,就好像吃了這頓沒下頓似的。
“我記得當時一個大肘子,他一個人就干下去多半個,雞腿也是拿起來就啃,不見外,也不讓人”。李長福說。
再看“嫌疑車”臟號牌露馬腳
孫某的反常加深了李長福對他的懷疑,趁孫某在這邊大嚼大咽之時,李長福再次到廠里的車棚“看”孫某的車。
這一次,李長福終于發現了破綻。
“當時他的車看上去沒什么異常,轉向燈和減震器外的反光片都不是新換的。”李長福說,后來,他注意到,像好多人一樣,孫某并沒有按照規定安裝前后號牌,而是把前后號牌一上一下摞在一起,全部安在車的后部。
“摩托車的號牌是前牌大,后牌小”,李長福介紹說,按照日常的經驗來說,兩塊牌子摞在一起,長時間下來,小牌子下面的那塊地方相對來講應該干凈一些,但那天,他掀開摞在大牌子上面的小牌子一看,下面的大牌子并沒有那塊“干凈的地方”。
“這說明,兩塊牌子摞在一起的時間并不長,也就是說,摩托車的前牌子是剛剛挪到這里的”。李長福說。
李長福推測,摩托車在撞人時,前牌照很有可能被撞變形,因此,肇事者很可能將變形的前牌照復原后,與后牌照一起安裝在車的后部。
帶著這個疑問,李長福又回到了保衛科,這時,那頓午餐還沒結束。
李長福坐下后,冷不丁問了孫某一句話:“你那個大牌子是怎么回事?”然而,孫某卻沒有直接回話,而是詞不達意地問了一句:“這事能在這兒了嗎?”
“有戲,就是他了!”這時,李長福的心里已經有譜了,肇事者十有八九就是眼前這個孫某。
偽裝車輛費心思找“孿生車”拆裝
后來,孫某交待了其煞費苦心偽裝肇事車輛的經過。
那天出事后,他沒有回家,而是直奔鎮上的一個哥們家。那個哥們開了一家摩托車修理部。
事也湊巧,當天他倆居然找到了一輛與他那輛車顏色一樣的同型號摩托車。
倆人小心翼翼地從那輛車上把該換的零件拆下來,為了掩蓋真相,拆的時候基本沒有碰原車上的土和油泥。這也是后來民警雖幾次看車,但都沒發現該車已經換了零件的原因。
李長福感慨道,在事故科干了十多年,頭一回遇上“手藝這么高超”的對手。
根據孫某的供述,在鎮上那家摩托車修理部的一間倉庫里,警方找到了那輛被“肢解”的摩托車,在拋在角落里的廢料中,從孫某車上拆下來的廢零件也都現了原形;在孫某家的廂房里,那件兩個胳膊肘都已經破了的皮夾克也都被找到了。
“就是沒想到,車牌上的土讓我‘現’了”。對孫某這句話,李長福至今記得非常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