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12·19”環境公益訴訟案在社會上引發了巨大的反響,除了因為本案的賠償費用高達1.6億元外,還因為在該案件中起主導作用的,是泰州當地的一家環保公益組織。
隨著新《環保法》的實施,未來社會環保公益組織必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當前江蘇省的環保公益組織發展情況如何?未來環保公益組織在環境保護領域還有哪些作為的空間?日前,記者采訪了業內人士和有關專家。
去年泰州環境公益訴訟案引發震動
去年發生的泰州“12·19”環境公益訴訟案在社會上引發了巨大的反響,這起案件既是法律的一次勝利,更是環保公益組織打的一場大勝仗。
據環保部門調查,2012年1月至2013年2月間,常隆化工等6家企業違反環保法規,將其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鹽酸、廢硫酸等危險廢物總計2.6萬噸,交給無處理資質的中江公司等企業,偷排到了泰州市直通長江的河流,導致水體嚴重污染,造成重大環境損害。
本案的14名企業責任人先后被抓獲并處罰。此后作為環保公益組織的泰州環保聯合會,向6家涉案企業提起環境公益訴訟。
2014年9月10日,泰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6家涉案企業賠償1.6億余元,用于環境修復。二審中,江蘇省高院對本案維持了原判。
這起案件的重大突破在于,擺脫了過去對環境違法行為只能處罰一次的弊端,通過泰州市環保聯合會這個民間組織追究民事索賠,讓原本看似無主的環境資源,有了代言人。
本案讓社會充分領略到了環保公益組織的巨大作為空間,而在今年1月份實施的新《環保法》中,就正式明確了民間環保公益組織在環境公益訴訟案件中的合法地位。
環保組織打公益訴訟官司將成為常態
“泰州環保公益訴訟案的最大意義在于,讓社會看到了環境維權的另一種有效途徑,而更深層次的變革體現在,今后老百姓可以名正言順地維護自己的環境權益了。”身負南京莫愁環保協會理事長、江蘇省環境科學學會社區環保專業委員會主任等多個頭銜的李耀東教授告訴記者。
李耀東說,以前發生環境污染案件后,作為受害人的普通老百姓很難維權。而今后,通過加入環保組織,普通的老百姓不僅可以發聲,而且可以直接發起訴訟,這種進步是巨大的,必將對我國的環保事業產生巨大推動作用。
不過李耀東也坦承,發動環境公益訴訟維權不能著急,要慢慢來。無論是環保公益組織還是法院,都沒有充分的案例可以借鑒,尚需要一步步摸索加完善。“不過我認為,由環保組織參與環保公益訴訟在以后會成為常態,以后參與的環保公益組織會越來越多。”
“至少以后我們莫愁環保協會,會把做環境公益維權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來做,我們要代表市民維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李耀東說,2013年他曾經接到群眾舉報,說鎮江當地的一家造紙廠向附近河流偷排污水,當地的環保部門查了幾次都沒有結果。李耀東后來便帶著一群志愿者前往鎮江調查。通過夜間潛伏,他們成功拍到了造紙廠偷排污水的畫面。
“環保組織以后接到這種投訴,可以先派人去調查,然后直接訴訟打官司。”李耀東說。
環保組織對政府的環保工作有“倒逼”作用
環保公益組織在環保領域是如何發揮作用的?未來還有哪些作為的空間?
已經連續8年擔任南京莫愁環保協會理事長的李耀東告訴記者,環保組織的工作小到進社區、學校進行環保宣傳教育,大到從政府、企業手里拿環保項目,對污染的河流、湖泊等進行課題研究和治理規劃等等。
記者在采訪中得知,莫愁環保協會曾利用五年時間對南京莫愁湖的水質、植物、土壤、鳥類等情況進行了系統調查,并繪制了莫愁湖生態全譜圖,還率先在南京發起和推廣低碳社區的創建。2012年底,李耀東榮獲第九屆國家環保部“地球獎”。
“如果把政府和企業主導的環保行為稱為大環保,社區環保就是小環保,兩個方面缺一不可。”李耀東說,中國有70多萬個社區,如果把所有社區居民的環保熱情調動起來,中國的環保事業一定是另一種面貌。
李耀東告訴記者,環保組織還可以對政府部門進行監督。當前他正在努力做的一項工作就是,力爭近期實現對全省各地的區縣級政府環保部門的履行職能情況進行社會評價,最終評價的結果將向當地的市級政府反映。而今后他還將針對各地的市級政府環保部門履職情況進行評價,然后向省一級的政府反映。
“我們希望通過我們的努力,來倒逼環保部門把工作做好。”李耀東說。
江蘇做得好的環保組織僅有三四十家
說起當前的江蘇環保公益組織的發展情況,李耀東說,雖然近些年已經有了一些改善,但數量上仍不夠。“目前南京的環保組織質量參差不齊,總量大約有十幾家,做得比較好的大概只有五六家。”而說起江蘇全省的情況,李耀東告訴記者,“江蘇省內做得比較好的環保公益組織,也就三四十家吧!”
而來自廣東省的一份資料顯示,該省計劃幾年內培育扶持環保社會組織達300個。
那么,是什么限制了民間環保公益組織的發展?對此李耀東分析說,首先是專業性太強的原因,環保事業不同于其他的領域,要成立環保組織,必須要有一批懂環保的人才行。其次,環保事業投入時間長、花費大,有很強的公益屬性,在沒有額外補貼和投入的情況下,工作很難持續下去。“組織的每位成員都是無償工作,還要占用休息日的很多時間。”
“我們已經是做得非常成熟的組織了,現在的資金來源主要有政府的補貼,愛心企業的贊助,以及政府和企業購買服務支付的費用等,還有我們成員自掏腰包的花費。”李耀東說,但是這些費用不是所有的環保組織都能爭取到的,如果想要推動民間環保組織的持續發展,他建議環保主管部門在此領域加大投入,“政府的投入既不能大手大腳,也不能一毛不拔。”總的來說,要讓民間環保組織在能夠生存的基礎上,干出一番事業。
此外李耀東說,環保部門應對環保公益組織的發展提供必要的業務指導,不能讓環保組織“單打獨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