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英國慈善委員會、英國駐華大使館主辦的中英慈善法律研討會,于2016年8月17日在耶魯北京中心舉行。此次研討會的主題是“中國最新法律進展及挑戰”,吸引了來自中英慈善領域的多位專家、學者、慈善和信托公司人士出席。
據了解,《慈善法》目前已經出臺,將于2016年9月1日正式施行。在八個小時的會議中,來自中英慈善領域的專家和從業人員圍繞《慈善法》、資格認定、慈善信托制度和中國慈善行業的發展等方面展開討論,其中慈善信托在慈善事業中的角色和作用引發與會嘉賓更多關注。
慈善注入信托
較西方發達國家,我國公益信托起步較晚,社會民眾對公益信托不甚了解,公益信托計劃也未有普遍的宣傳和推廣。在西方,公益信托也稱慈善信托,是指出于公共利益目的,為使社會公眾或者一定范圍內的社會公眾受益而設立的信托。目前我國公益慈善事業主要依靠基金會等慈善組織。
來自國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研究發展部的和晉予總經理向與會嘉賓介紹了公司近年來開展公益事業的情況。國投泰康信托近年來一直進行公益信托和準慈善信托方面的工作。公司與上海真愛夢想公益基金會合作,資助夢想中心建設;同時,國家開發投資公司作為控股方,正積極探索通過信托方式開展定點扶貧縣扶貧工作和其他慈善活動。
國投泰康信托的公益信托資金來源渠道多樣化。內部主要是員工捐款募集資金,其中包括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員工的愛心善款。外部資金來源分為兩部分,一部分與慈善機構合作,對慈善機構募集的善款進行管理;另一部分來自信托原有高凈值客戶的慈善捐贈。
“國投泰康信托把慈善信托作為公司未來極其重要的業務板塊。我們認為,慈善信托體現了信托行業的本源,對于改善國內慈善事業生存業態,履行企業社會責任,都具有積極的意義。慈善注入信托基因,能助推慈善事業更好地發展。”和晉予說。
如何避免慈善信托亂象
信托畢竟是典型的金融機構,多位參會人士對信托之于慈善事業的作用,以及可能引發的道德風險也提出了疑問。
和晉予認為,信托對于慈善事業具有“增值保值”作用,這種增值不僅體現在財富的增值,還包括其他三個方面:
售后服務的增值。信托作為受托人,在從事金融業務過程中積累了大量受托管理經驗,并具有完整的受托管理體系、科學的業務流程和專業的受托管理團隊,可以為慈善機構提供有效的借鑒和幫助。
項目設計的靈活性增值。基金會每年的捐贈比例有一定要求,部分慈善機構不得不為了達到指標而做項目,而這未必契合委托人的要求。信托通過靈活的產品設計,在捐贈比例的設定上可以按照慈善組織和項目的真正需求靈活安排,也可以根據委托人的資金到位情況安排,這是另一種增值。
投資運用的增值。金融信托目前處于高速發展階段,說明信托在投資運作方面有極強的能力,這種能力同樣可以移植到慈善事業中,實現慈善和信托的雙重增值。
據了解,慈善信托業務目前在信托整體業務中的支出比例極小,信托公司為社會責任和提升品牌做出一定的利益犧牲是合理的。隨著慈善信托的不斷發展,信托公司必然要求具有更專業的系統、組建更專業的團隊、組織相關的資源,這樣會產生更多的成本,因此慈善信托進入收費環節在所難免。
“慈善信托依舊受到市場的制約,另外相關機構也需要擁有更加專業的監察機制和科學架構,兩方面共同制約慈善信托開展業務和收費行為,可有效避免慈善信托領域的亂象。”和晉予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