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中,在回答“此次犯罪的原因”時,選擇“不懂法律”的占65%;58.1%在犯罪時“不知道是犯罪,也不知道會受到處罰”;64.7%在犯罪時“不知道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在“假如在違法犯罪前存在哪些事項,就不會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時,60.5%的未成年犯的回答是“知道犯罪的沉重代價”。
此次調查還發現,未成年人的犯罪時間主要在夜晚,尤其是搶劫罪、盜竊罪、販毒罪主要發生在夜晚22點以后,而犯罪地點則主要是街頭(48.6%)、網吧、酒吧、KTV等娛樂場所(26.4%)和學校附近(14.8%)。
在被調查的未成年人犯罪中,困境(包括留守兒童、孤兒、服刑人員子女等)未成年人犯罪占比較大,其中留守未成年人占12.5%,未成年孤兒占1.7%,服刑人員的未成年子女占1.6%。而閑散未成年人犯罪則呈現出下降趨勢,所占比例為56.9%,與2001年的61.2%相比下降了4.3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