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李俊杰 攝
中新網5月13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意見》指出,各高校應設立創新創業獎學金,并在現有相關評優評先項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優秀創新創業的學生。
意見指出,改革教學和學籍管理制度。各高校要設置合理的創新創業學分,建立創新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探索將學生開展創新實驗、發表論文、獲得專利和自主創業等情況折算為學分,將學生參與課題研究、項目實驗等活動認定為課堂學習。為有意愿有潛質的學生制定創新創業能力培養計劃,建立創新創業檔案和成績單,客觀記錄并量化評價學生開展創新創業活動情況。優先支持參與創新創業的學生轉入相關專業學習。
此外,各高校應實施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允許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設立創新創業獎學金,并在現有相關評優評先項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優秀創新創業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