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晨報援引深圳晚報消息稱,10歲的小孩在翻看字典時無意中發現字典里對漢字“雞”字的解釋很“奇怪”,家長發現后心里有些不安,覺得讓小孩繼續使用這本字典不太妥當,準備沒收它然后給孩子另換一本。
“雞”是“妓女的貶稱”
小蓮(化名)今年10歲,馬上就要上小學四年級了,任小姐則是這個孩子家的阿姨。前天晚上,小蓮在翻看字典時無意中發現字典中對“雞”字的解釋有點“奇怪”,就問了媽媽跟阿姨。字典中對“雞”字的解釋一共有兩個。第一個是“家禽”,第二個是“妓女的貶稱”。其中,“妓女的貶稱”下還有更詳盡的表述。
小蓮的媽媽和任小姐看到這樣的解釋在字典中出現都大吃一驚。據任小姐說,這本字典是學校給學生統一訂的。昨天上午,任小姐還特地找出家中的現代漢語詞典進行對照,發現其中對“雞”字的解釋只有“家禽”一項,并沒有孩子手上字典中的第二種解釋。小蓮媽媽覺得這樣的解釋出現在字典中很不妥,當下決定要給孩子另外再買一本不同的字典,這本字典立即沒收。
記者專門在網上書店進行搜索,發現這本字典的介紹文字有一句:“專為新世紀的中小學師生編寫,收錄大量新詞新語,富有時代氣息。”
學生家長頗為不安
可是,這樣富有時代氣息的詞語卻讓家長頗為不安。這是2003年1月1日版的漢英對照新華字典,由南方出版社出版,定價12元。這本字典和其它新華字典不同的地方就在于漢英對照,比如第227頁上“雞”的后邊有一個對照的英文單詞chiken。其后便是對“雞”的兩個解釋,第一個解釋是:鳥綱雉科家禽,品種很多,喙短銳,有冠與肉髯,翅膀不發達,不能高飛,但腳健壯。公雞善啼,羽毛美艷。第二個解釋是:妓女的貶稱。有的地方叫“雞婆”,年紀小的叫“小雞仔”,年紀大的叫“老雞婆”。小蓮說,她并不覺得這些是新詞匯,因為她和同學們“早就知道了”。
讓大人不安的地方還不只這個。任小姐翻開該字典第233頁對記者說:“字典中對‘妓’字的解釋,也是不太好的。”該頁對“妓”字的解釋是這樣的:1.古代稱以歌舞為業的女子。2.以賣淫為生的人,女的叫“妓女”,也稱“雞”;男的叫男妓,也稱“鴨”。泰國的人妖也是妓的一種。
昨天下午,記者在深圳書城(羅湖)工具書書架找了幾本同類型的字典進行了比較。商務印書館2005年出版的《新華字典》第10版、延邊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學生應用工具書最新版新編字典》以及崇文書局出版的《新編學生多功能字典》中對“雞”的解釋都只有一個,即一種家禽。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