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城市快報》報道,自今年秋季起,天津全市高一起始年級約65000名學生將全部進入高中課程改革,實行學分制管理,學生修滿144學分方可畢業。
據了解,天津市將在3年內逐步建立考試成績與綜合素質評定相結合的多元評價制度,這也意味著2009年天津高中畢業生將告別“一考定終身”的傳統高考模式。
任課(指導)教師要綜合學生學分修習情況、過程表現、考核成績等情況進行審核,提出學分認定的初步意見,并將此意見及學生的相關資料報學科學分管理工作小組審核,由學校學分管理委員會認定。
學生對學校認定結果如有異議,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周內向學校學分管理委員會提出復議申請。
學校學分管理委員會自接到復議申請15日內予以復議,并作出書面決議通知申請人。
[新聞回顧]
7月份,天津市教委制定了《天津市普通高中新課程學分管理有關規定》。學分認定內容包括學生參加課程修習的學時、修習過程表現和修習課程(模塊)考核成績。學分認定標準《規定》要求學生修習學時不得少于所修課程(模塊)總學時的5/6。修習學時、過程評定等級和測試成績3項認定均合格者方能獲得該課程(模塊)的學分。學分認定結果以等級形式呈現,分為A、B、C、D四個等級,D等為不合格。學生修習學時、修習過程評定等級、測試成績和學分認定結果分別記入學生學分認定表及學生檔案。
學分認定過程任課(指導)教師要綜合學生學分修習情況、過程表現、考核成績等情況進行審核,提出學分認定的初步意見,并將此意見及學生的相關資料報學科學分管理工作小組審核,由學校學分管理委員會認定。學生對學校認定結果如有異議,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周內向學校學分管理委員會提出復議申請。學校學分管理委員會自接到復議申請15日內予以復議,并作出書面決議通知申請人。學分認定管理學生修習課程通過學年學分和3年總學分進行管理。考核未通過的模塊可以補考(只可申請一次),也可重修或依據相關規定另外選修其他模塊。由于休學等原因造成學習過程間斷(不得超過一年)的,其學分及有關材料可連續計算或使用。由于身體原因不宜修習體育與健康課程的學生,可申請免修,免修賦予相應的學分。轉學學生在原校修習獲得的學分,經審查核實,轉入學校予以認可。
據《城市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