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設國家助學獎學金 每年10億元資助貧困生
2006-03-14
為進一步加大資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力度,確保他們順利完成學業,經國務院批準,從今年開始,中央政府每年出資10億元設立“國家助學獎學金”。這項獎學金分為兩部分,“國家助學金”面對全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專科學生中的特別貧困家庭學生,每人每月資助150元生活費,資助人數50多萬人。“國家獎學金”面對全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專科學生中品學兼優的貧困家庭學生。每人每年資助4000元,資助人數5萬人。(來源:中國教育部網站)
荊楚網消息(楚天金報綜合消息)從今年開始,中央政府每年出資10億元設立“國家助學獎學金”,58.3萬名在校大學生將享受這一政策的優惠。
據悉,經國務院批準,國家助學獎學金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全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本專科學生中的貧困家庭學生將有資格申請這一獎學金。
該項獎學金分為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兩種形式。“國家助學金”面對全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專科學生中的特別貧困家庭學生,每人每月資助150元生活費,按10個月發放,資助人數53.3萬人。“國家獎學金”則面對全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專科學生中品學兼優的貧困家庭學生。每人每年資助4000元,資助人數5萬人。
財政部和教育部在《國家助學獎學金管理辦法》中,詳細規定了獎學助學金的發放辦法。其中規定:國家助學獎學金按年度申請和評審,每年9月開始受理申請,當年10月31日前評審完畢;并要求在正式確定資助學生名單之前,初審合格的學生名單必須向全校師生公布。獎學助學金有兩種發放形式—————國家獎學金由各高校統一發放給獲獎學生本人;國家助學金由學校按月發放給學生,或直接打入學生每月的伙食卡。
此外還規定,同一學年內,學生不得同時享受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但符合條件的學生可向所在學校每學年申請一次,可連續申請。
名額分配時,兩類學校將會享受到傾斜政策:一是對西部地區的高校適當予以傾斜,二是對農林、水利、師范、民族、地質、礦產、石油、航海等專業的學生占在校生比例較大的高校適當傾斜。
有關部門強調,各有關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國家助學獎學金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擠占,同時要接受財政、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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