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負責人指出,教科書選用工作專業性很強,還涉及經濟利益,因此《辦法》明確規定選用教科書應當組織成立教科書選用委員會,具體負責教科書選用工作。為確保選用委員會的專業性、代表性,選用委員會要由課程教材專家、教研員、中小學校長和教師等組成,其中一線教師不少于1/2,最大限度地防止行政意志、個人意志決定教科書選用。教科書編寫出版發行人員不得擔任教科書選用委員會成員,防止利益相關者影響正常選用。
據了解,近些年,在教科書選用工作中,由于選用行為和程序還不夠規范,出現了一些問題,如個別地區頻繁更換教科書,教科書選用難以反映一線教師意愿,一些非教育因素干預教科書選用,個別地方甚至出現了選用中的腐敗現象等。因此,必須進一步加強規范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