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須同一學校連續3年學籍
市級優質高中教育資源統籌(下稱“市級統籌”)招生分為三類:一是10所優質高中的跨區縣招生計劃(簡稱“統籌一”);二是部分優質高中新建或擴建校區或城鄉一體化學校的招生計劃(簡稱“統籌二”);三是部分藝術、體育類高校與普通高中聯合培養的專業招生計劃(簡稱“統籌三”)。統籌計劃按類分配到各區縣參加名額分配的初中校。
根據規定,具有升學資格且具有同一學校連續3年正式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參加市級統籌招生,往屆生、外省回京報名考生以及回戶籍報考考生不能參加。
據了解,參加“統籌一”招生的10所優質高中包括四中、人大附中、北大附中、北師大實驗中學、北師大附中、北師大二附中、101中學、北京八中、北京五中、匯文中學。這10所學校將把招生計劃分配到除東城、西城、海淀三個區之外的各區縣所有初中。每所初中可得到一個名額,被錄取的學生可跨區縣到優質高中就讀。
藝術院校參與高中聯合培養
“統籌二”是由部分示范高中建設新校區招收部分學生,由學校與藝術、體育類院校聯合培養,畢業后專業素養考核合格者,經高考考入有“雙培”或“外培”計劃的市屬高校學生,可申請進入市屬高校的“雙培”及“外培”計劃。今年,參與“統籌二”計劃的學校約有10所。
“統籌三”是由優質普通高中拿出部分計劃與藝術院校合作,進行零起點藝術教育,學生在高中本校上課,畢業后經高考可進入“雙培”及“外培”計劃。今年,參與該計劃的學校約有7所。
與名額分配志愿一同填報
按照規定,市級統籌志愿與名額分配志愿一同填報,共設8個志愿,每個志愿學校可填報1個專業。考生根據自身情況最多選擇8個名額分配和市級統籌志愿填報。其中,報考“統籌一”的考生需選擇是否服從統籌一調劑可錄取。
市級統籌的招生將安排在名額分配批次與名額分配錄取同期進行。按照市級統籌計劃和初中校分配的各類名額數,依據考生招生考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擇優錄取。
名額分配和市級統籌錄取結束后,將進行中考統招錄取。已被市級統籌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統一招生錄取,其填報的統一招生志愿自動作廢。統籌一和統籌三未完成的計劃返回本校統一招生普通班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