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新京報》報道,教育部副部長袁貴仁表示,今年教育部將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聯合出臺高校生均成本核定辦法,不允許出臺新的收費項目,也不允許收取國家已明令禁止的各種費用。
大學生“培養成本”該怎么算?由誰算?是一個值得考量的問題。
由教育部牽頭去算,當然可以,但作為教育行政部門,它與各個高校之間是上下級的關系,教育部能否“下狠手”嚴格核算并嚴格執行,眼下還看不到這樣的遠景。最有資格擔當此任的,當是審計部門和發改委,因為他們與各個高校之間并不存在很強的利益關聯,而且,他們也有這方面的信息優勢和監督職責。
大學生“培養成本”該怎么算?是把教學、教輔人員的工資性費用、教學業務費用、學生事務費用以及固定資產建設費、折舊費等加到一起嗎?以往高校自己的成本核算大概就是這樣的,把所有的支出加一加,然后平攤到學生頭上。這樣的成本,只是一種“軟成本”,是一種沒有“硬約束”的成本。這種成本核算的結果,是高校冗員越來越多,校園越建越奢侈,而學生的學費則越來越高。最后,許多高校雖然收了那么高的學費,卻依然入不敷出、負債累累。
眼下的高等教育還是一種稀缺的資源,因此,高等學校可以憑借其壟斷地位獲取壟斷利益,包括壟斷資源、壟斷市場,當然也可能壟斷學費。作為壟斷行業的高等教育,國家應該實行限價措施。成本的核算,是不能把高校各種所謂的費用簡單“一加”就“了事”的。大學生的“培養成本”,更應該根據全社會大多數人的平均收入和人均GDP,并參考現行物價水平來確定。有了這樣的成本約束機制,才能使高校做到“節流”,從而防止夸大高等教育成本,加重民眾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