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05 編輯:王純 來源:人民日報-華東新聞
本周,如果不是福建南平市人民檢察院助理檢察員任建平愛子心切,媒體恐怕不會想到要梳理一下高考加分制度的前世今生,我們也就無緣得見各地五花八門的高考加分制度,是如何繼承了子承父蔭的傳統。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任建平一年多前得知見義勇為者子女高考可獲加分后,便將他2003年水中救人一事向當地公安機關申報見義勇為行為。因未獲認定,任建平將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告上法庭。
來源:華商網
沒有人以道德來追問或嘲笑任建平的較真。他3年前勇救落水婦女,確實令人敬佩。相比種種不堪的“為子求分”手段,任建平算得上光明磊落——通過法律途徑,公開求證自己是否能享受子女高考加分優惠政策。
“高考加分”是對高考制度的修補,還是破壞?一直以來,輿論不一。一個比較被大家認同的觀點是,只要加分政策公平、加分過程公正,高考加分制度還是可以接受的。
“見義勇為者子女高考可加分”公平嗎?
早兩年,北京、四川、江蘇等地就實行了“獲見義勇為稱號的考生高考加20分”的政策,引起廣泛爭議。但這分數到底還是考生自己見義勇為“掙”來的,但“見義勇為者子女高考可加分”則不同,它完全和考生不相干,只在于考生父母有沒有做英雄的運氣和勇氣。
在教育部規定烈士、歸僑、少數民族子女高考可加分政策外,地方還有很多變通政策,比如,引進的高端人才子女高考可加分;省級優秀專家子女高考可加分;教師子女報考師范類院校高考可加分;抗非典英雄子女高考可加分;省級或全國勞模子女高考可加分……
盡管相信“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兒子會打洞”的大有人在,但在公共政策制定上,我們早已杜絕了“血統論”,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地方政府出臺這樣子承父蔭的政策呢?
這和高考加分政策社會管理工具化有關。一些高考加分政策并非旨在維護高考制度公平,而是為了促進行業、部門管理——福建省見義勇為基金會副會長李建生表示,“從目前治安形勢來看,正常有限的物質獎勵,不會激起更多的人來見義勇為。既然那么多烈士子女、少數民族、歸國華僑的子女高考可以加分,那么多體育特長生可以加分,為什么見義勇為者子女就不可以加20分?”
有人很沾沾自喜——“高考加分”政策之下,吸引了多少人才,涌現了多少見義勇為英雄,農村計劃生育推進多么順利,連報考外地高校的學生也多起來了啊……
但是,除了行業、部門年終統計報表上的數字好看些外,實在看不出這“喜”從何來。是社會管理制度創新了嗎?把“高考加分”這一特殊的公共教育政策,變身為行業部門的私權力,非但不是管理制度創新,還破壞了公共教育政策的權威性、公平性,使公共教育政策成為孕育行業腐敗的溫床。
把道德明碼標價賤賣,是“高考加分”私權化最讓人痛心的結果。曾經做好事不留名的任建平,要通過法律討公道,正是被“見義勇為子女高考加分”政策所推逼,要把義舉的“報酬”要回來。
眼下,“高考加分”私權化不僅沒有被遏制,反有泛濫之勢。《中國青年報》報道說,地方制定的高考加分項目涉及科協、體育、外事、民委、計劃生育、殘聯、公安、民政、工會等10多個部門和單位,許多行業或部門紛紛通過關系找教育部門要求出臺加分政策,加分項目越來越多。
如果有一天,有地方政府為推進慈善事業發展,出臺“為慈善事業作出巨大貢獻者子女高考可加分政策”,我們將會看到什么結果?一種可能的情形就是,慈善捐贈數額越大,高考加分就越高。如此,花錢買分數可真是合理又合法了。真要出現這樣的情況,我們除了感慨出臺該政策的地方管理者黔驢技窮,除了郁悶分數面前不再人人平等,還能說什么?(郝 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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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該完善還是取消?
高考中的特長生加分政策,是為了彌補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參加高考的學生擁有體育、文藝等方面的專長,又經過了專業部門的測試,在考試成績之外給予一定的加分,是在目前應試教育體制下,鼓勵學生注重全面素質提高的一項措施。但由于加分制度設計本身不夠嚴密,由于對權力的制約監督形同虛設,由于運作過程的不透明不公開,致使高考加分政策在一些地方嚴重異化,成了一部分人以權謀私的工具。
評論:高考加分:不能因噎廢食
實際上,對于高考給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加分,人們歷來看法不一。反對者的主要理由是,加分政策有違高考公平、公正的競爭原則,并可能導致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的發生。河北省曾查出多達80名假冒的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似乎應驗了這些反對者的擔憂。但是在筆者看來,加分本身沒有過錯,但為了獲得加分而不擇手段,則使得原本正當的加分變了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