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凌峰 來源:科學時報 發布時間:2009-6-26 8:50:28
在教育部針對《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的制訂問計于民背景下,最近國內一家民間智庫21世紀教育研究院提出的高考改革方案引起媒體關注。該方案要點有:研究型大學、普通本科院校和高職、專科院校分別考試。學科考試科目多組合,如文科、理科、工科、醫科、商科等。設置全國統一的“學業能力水平測試”,每年舉行3次,有效期為兩年。呼吁制訂《考試法》等。
對于這一方案,筆者的基本看法是:多數設想照搬美國做法,忽視我國國情、過于理想化。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也可以碎玉。一種制度的移植需要考慮其適用條件,否則只會適得其反。多元化評價模式在美國可行的諸多條件(比如高度競爭的高等教育市場、政府對高校的低管制,大學高度自治、嚴格的司法執法力度等)當前中國都不具備或者不成熟,這種情況下照搬美國做法,結果只能是逾淮成枳,我國臺灣就是前車之鑒。
臺灣1992年提出“大學多元入學方案”,2002年1月正式實行。實行以來暴露出不少問題:如在高中生的成績評定中作弊現象常見,多元入學方案由原來的1次聯考變為18次段考和小考,反而加劇了學生的學習壓力。目前臺灣高校錄取新生的70%還是通過聯考方式錄取,20%通過甄選推薦,其余申請入學。
簡言之,多元化評價盡管是我國高校招生的必由之路,但相當時期內還不具有普遍的可行性,暫時不宜推廣。
我國高考應有自己的思路。文理分科目前是高考改革的一個焦點問題,和幾乎所有的社會議題一樣,支持與反對者都有理由和論據,莫衷一是。反對者列出國內外不少名家兼通文理的例子,主張文理不分有利于學生全面發展。
筆者認為,這一觀點貌似合理,實則脫離實際、似是而非。十根指頭長短不一,必須承認多數人對于文科與理科之間是存在能力和興趣偏好的。取得較大成就的文理全才在1949年前不多,現在和將來也不會多,不能通過少數不具有代表性的例子來論證面向大多數的高考文理不分科。
實際上,關于文理分科之爭并非只在今日,1902年清政府《欽定學堂章程》規定中學分文科與實科。1904年《癸卯學制》規定不分文實科。1909年《變通中學堂課程分為文科實科折》又實行分科。1912年蔡元培領導下的教育部推行文實不分科未果。為了盡快滿足建國初期對專門人才的迫切需要,1952年國家將高校同類專業合并成專業性單科學院。1977年恢復高考制度沿用文理分科。
由此可見,中學文理分科可以說是中國20世紀教育史作出的選擇,是個體能力偏好差異與現代社會知識爆炸與勞動分工專業化的必然。
對于文理分科,正確的提問不是是否應該分科,而是分到何種程度。當前的文理分科沒錯,錯在“過度分科”,文科完全不學自然科學,理科完全不學社會科學。
筆者認為,高考改革可以考慮增加考試科目,實行“新大文大理模式”;盡快推行高考機考;實行“全考選擇計分”規則;以各省市考生數為基準分配招生名額;全國統一按照標準分進行錄取等措施。
自1952年以來,我國高考科目設置多次變化,1998年教育部提出“3+X”方案,1999年全國推開。3+X方案的本意是減輕學生負擔、給予學生個性發揮空間,但實踐證明:考試科目少,考生不得不攻難題偏題,反而使得競爭更集中,多數學生學得更艱難。中學為了提高升學率,往往要求學生統一選考科目,學生個性被抑制。
筆者建議采用“新大文大理模式”方案,大幅度壓縮單科考試時間,增加高考科目、降低難度,注重知識廣度而非深度,較之科目少、難度大的高考模式能更好地發揮高考的積極因素。
由于機考(即考生在計算機上答題)有多種優點,目前我國絕大部分地區縣級中學的計算機已經非常普及,機考的計算機基礎完全具備。對于少數偏遠地區中學,可以考慮采取一些過渡措施與政策。
高考機考的好處是多方面的:首先,機考可以實現滾動考試,可以一年考試數次,減輕考生壓力;其次,由于我國大部分地區公路網絡已非常完善,機考可以集中到地級市、省會進行,抑制近年來縣級考點愈演愈烈的作弊行為;其三,由于考點數減少很多以及采取信息技術管理,閱卷、安全保密以及考點管理成本降低;其四,美國SAT、ACT考試已進入國內高等教育市場參與競爭,ACT已經在中國設立了50個教學點與一些考點,已吸引相當一批對國內高考不滿、有經濟條件的考生參考出國,推行機考有利于國內高校逐漸適應、應對美國高校競爭壓力。
統一考試與個性選拔的矛盾一直是高考改革的一大難點所在。目前采取的辦法是保送生、各種特長加分以及給予少數重點大學5%招生自主權等辦法。這些做法的不足在于:覆蓋面小,易滋生腐敗。對此筆者提出“全考選擇計分規則”,要點是:考生6門科目成績都必須位于全省考生的某一百分比,否則不能進入錄取程序。對于進入錄取程序的考生,高校按照其分數最高的若干門科目進行計分和錄取。
如此操作的好處是,一方面在保證考生基本素質的情況下,高校能夠更有效地發現和錄取各學科的尖子生。另一方面學校無法左右考試科目,因此對于學校而言,各考試科目一視同仁是最佳策略,使得學生能夠將更多時間用于本身興趣和所擅長的科目學習之上。既有“3+X”的優點,又避免了其誘導學校、學生偏科的缺點。
招生錄取公平一直是高考改革的一大焦點,錄取公平如果不能保障,高考其他方面的改革所取得的積極效應就被抵消了大半。建議教育部門明確規定高校以各省考生為基數分配招生名額,以保障招生公平,適當平衡中西部與東部的地區差距,也有利于抑制少數名校的招生掐尖、重點高校之間圍繞少數優秀考生無序競爭行為。
來源:科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