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沙坪壩區警方通報了“4·28”烈士墓殺人案的結果,令人震驚:一名法律專業的大學生,為撈生活費,竟然向法律挑戰,事后還運用所學,將劫殺偽造成奸殺,以“試驗”民警是否“能干”。
房客失蹤房東找到尸體4月28日,烈士墓大水井居民梁某,一大早便接到2樓租賃戶的反映,稱其天花板滲出莫名液體,并伴有陣陣惡臭。聯想到多日不見3樓房客陽某的蹤影,梁某頓覺事情不妙,趕緊從窗戶翻進陽某屋內。順著一股撲鼻的腐臭味,梁某在床下找到了陽某赤裸的尸體,立即向沙區公安分局報了案,該分局立即成立了專案組。
經查,受害人陽某27歲,無固定職業,平時喜歡呆在租賃屋內上網、看電視。房東梁某大多數時間都在家,院里還養著一條狗,陌生人進入的可能性不大,由此可以推斷,兇手對被害人的生活規律、收入狀況和現場地形很了解。通過現場勘查,屋內翻動痕跡較大,被害人的銀行卡、存折全都不見了。民警認定,盡管死者全身赤裸,仿佛是奸殺,但此案為搶劫殺人的可能性更大。
逐一排查鎖定嫌疑人通過調查警方發現,4月10日,陽某的數張銀行卡都有取錢記錄,立即提取并觀看了銀行的監控錄像,初步確定了犯罪嫌疑人?!拔逡弧逼陂g,專案組民警走訪了案發地附近的400多位居民,逐一登記了周邊居民姓名、身份證,逐漸縮小偵查范圍,最終將目標鎖定被害人的鄰居、某高校法律專業自考生劉如新。
5月2日,民警將劉如新抓獲。仗著自己是“業內人士”,劉起初百般抵賴,但在大量事實面前,他終于交代了入室搶劫殺死陽某,并偽造成奸殺現場的犯罪事實,他稱,之所以這么做,是為了考驗警方是不是“能干”,能否識破他的伎倆將其抓住。
入室搶劫勒死被害人經審訊警方得知,現年27歲的劉如新是吉林省梨樹縣人,2000年,到重慶某高校攻讀法律專業。據劉交代,因為耍朋友,他平時開銷很大。4月初,他花光了家里寄來的1萬多元生活費,考慮到在農村的父母再也無力為其提供幫助,他想到了“自食其力”,并將目標鎖定了衣著光鮮,看似有錢的鄰居陽某。
4月10日下午2時30分,劉悄悄進入陽某屋內,采取卡頸子、用電話線勒脖子、用被子捂口鼻等方式,威逼陽某說出其銀行卡密碼,而后將其殺害。為混淆視聽,劉脫去陽的衣服,將現場布置成奸殺模樣。事后,劉到幾家銀行,共取走被害人卡上現金4900元。
目前,劉如新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記者楊道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