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9月24日10:20 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成都)
9月8日,一所“新公民學校”在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qū)揭牌,性質是“公有民辦非營利公益性學校”。新奇得有些拗口的新公民學校,其實就是面向外來農民工子女的學校。
將外來農民工及其子女稱為城市“新公民”的說法由來已久,只是從本地生源排斥與農民工子弟混讀來看,新公民的本地化仍然前景不明。別說民間,就連官方,對于接納“新公民”也是思想猶疑行為遲緩。為解決流動人口義務教育,國家提出“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公辦中小學為主”的主張已有8年,然而至今還得用“新公民學校”這樣的“希望工程”式辦法,說明流動人口子女頭上那同一片藍天,還沒有真正天亮。
所謂新公民學校,新瓶裝的還是農民工子女教育的老問題。它的新,新在學校產權上,由政府補貼、社會公益組織和企業(yè)三方聯(lián)合辦教,被媒體贊為“探索政府于市場之外解決農民工子女教育的第三條道路”。民政部部長李學舉稱其“意義和影響不亞于希望工程”,一句話直抵要害:在公辦、私立之間引入慈善,實質就是財政不足善款來湊。
希望工程曾經是個感動中國的大詞,在補足西部貧困地區(qū)義務教育上功不可沒,善莫大焉。放在20年前財政拮據城鄉(xiāng)分割的歷史背景下,借助民間善款幫困助學尚可理解,但保證教育投入乃國家責任,在國家不乏財力、教育公平意識深入人心的今天,再把希望工程搬到城市,尤其是溫州這樣的沿海發(fā)達地區(qū),真讓人有今夕何夕之感。
民間善款從來都不吝于支教重教,更何況在藏富于民、慈善潮涌的當下中國,更多的時候,倒是善心苦無安放之處,善款則落花空對流水。溫州新公民學校只是以一種制度嘗試,向慈善資金開啟了入學之門,其中慈善捐贈人與政府代表一道進入學校理事會,獲得主事權與監(jiān)督權,倒是最大的亮點。
公眾熱心助學、政府順應引導,絕對是好事,但用以解決外來農民工子女就學卻只是權宜之計,不可持續(xù)。國家出臺的《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也明確了輸入地政府“將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納入當地教育發(fā)展規(guī)劃,列入教育經費預算,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接收農民工子女入學”的責任。保障教育投入是政府的職責之一,也只有制度化的教育投入才是長期可靠的。連溫州也哭窮,中西部那些財政吃緊的縣市又何以堪。 新公民學校是農民工子女教育的曙光還是流星,有媒體這樣發(fā)問。我倒覺得更像焰火,看上去是美,但只能一時照亮夜空。最終還得由政府老老實實投入,為農村孩子進城點亮一盞盞路燈。
來源:農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