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28 09:54 來源:浙江在線-浙江日報 作者:袁艷
浙江日報訊“有償家教”、“素質教育”、“成績排名”……在此次提交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的《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草案)》中,這些老百姓關注的熱點問題,一一被列入其中。9月26日起,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這部關系民生的地方法規。 “學校不得按照考試成績公布學生的排名;不得利用假期、公休日、課余時間組織學生進行強制補課;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舉辦的文化課補習班。”條例(草案)中的這條規定,無疑將對成績排名等做法給予更嚴格的約束。 此次的條例(草案)特別對實施素質教育進行了具體的法律規定。“學校應當合理科學安排學生的課業,保證學生有足夠的休息時間,保證學生每天體育鍛煉的時間不少于1小時。” 老師有償家教問題,一直是爭議的熱點。近年來,我省不少地方曾規定在職教師不得從事有償家教。不過,這些文件和規定只停留在教師職業道德的層面。此次條例(草案)規定,“學校教師在工作日期間不得從事有償家教,或者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職兼課;在節假日期間不得組織學生接受有償家教”。這意味著,如果條例通過,屆時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和兼職活動將成為違法行為。 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有關負責人介紹,在調研時發現,基層對此爭議較大。贊成者認為,教師是特殊職業,又在逐步享受公務員待遇,應一律明禁有償家教。而反對方認為,既然老師付出時間和精力,就該獲得一定的報酬。 條例(草案)還就新建居民區配套學校建設、保障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對教師實行績效考核制度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 據悉,該條例(草案)將在地方立法網公布,歡迎社會公眾登錄查閱,并提出寶貴的意見建議。
來源:新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