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記者薛冰通訊員賴紅英)廣東省教育廳昨日下發《關于加強高等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該文件將作為“十一五”期間廣東高校教師工作的指導性文件。文件規定:到2010年,全省高校黨政人員不超過在校教師總數的二成;科研型高校研究生學歷教師需達八成。教師在購房、租賃上要實行優惠。
高校黨政人員不超過二成
廣東高校教師隊伍建設的目標是:經過“十一五”期間的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富有創新精神和競爭活力的高水平的教師隊伍。到2010年,廣東高校教師隊伍總量要有較大發展。學校教學、科研和教育教學輔助人員占學校人員總數(不含附屬單位人員,下同)的80%以上,其他黨政人員不超過學校人員總數的20%。
科研型高校研究生教師需達八成
教師隊伍的學歷層次上規定:科研型高校具有研究生學歷的教師比例達到8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學位的達到40%;教學為主的本科高等學校達到70%左右,其中具有博士學位的達到15%;高職高專院校達到35%以上。
教師隊伍的職務結構得到優化:教授、副教授占專任教師總數的比例,教學科研型高等學校一般為45%~55%,其中進入“211工程”重點建設的高等學校達到60%左右;教學為主的本科高等學校達到40%左右;高職高專院校達到25%左右。
55歲以下教授必須為本科生授課
鼓勵高等學校設立“教學名師”稱號或實行“主講教師制”,要求和吸引知名教授及優秀教師投入教學第一線工作,尤其要鼓勵名教授上一、二年級的基礎課。55歲以下的教授、副教授原則上每學年至少為本科生講授一門課程。如無特殊原因,連續兩年不服從學校安排講授本科課程的,可不再聘任其擔任教授、副教授職務。
教師購房、租賃實行優惠
努力改善教師社會地位和生活工作條件。大力倡導尊師重教的社會風氣,學校要進一步改善教師的生活待遇,學校的分配政策及有關政策要向教師傾斜,向教學科研第一線傾斜。要貫徹國家關于解決教師住房問題的方針、政策,把教師住房建設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加大投入力度,對教師購房、租賃等實行優惠政策,進一步改善教師尤其是青年教師的住房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