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開發助學工程”是2000年8月,由中宣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組織實施,旨在為經濟欠發達地區培養人才的助學工程。2006年度“西部開發助學工程”在我省啟動,省委宣傳部、省文明辦、省教育廳與本報聯合在全省范圍內搜尋貧困生,捐助180名瀕臨輟學的學子,資助金額達70萬元。
受助學生標準
今年我省受資助的貧困學子名額為大學生80名和高中生100名,大學生每學年可受資助5000元,高中生每學年可受資助3000元。80名大學生必須是2006年應屆考入全國重點高校或省屬高校(南昌大學、江西師大、江西農大、江西財大、江西中醫學院、華東交大、南昌航院),家庭貧困且無力完成學業的品學兼優的本科生。100名受資助的高中生,必須是中考成績超過當地重點中學錄取分數線20分以上,且品學兼優,家庭貧困,無力完成高中學業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各地受助名額
根據各地情況的不同,80名受資助的貧困大學生名額分別為贛州15名、南昌4名、九江11名、宜春10名、上饒11名、撫州10名、吉安9名、鷹潭2名、新余2名、景德鎮2名、萍鄉3名、省直1名。
100名受資助的高中生名額為贛州25名、吉安25名、南昌3名、宜春8名、撫州10名、新余2名、鷹潭2名、上饒6名、萍鄉10名、九江9名。100名受資助的高中生將全部安排到分設在贛州三中和吉安一中的兩個“宏志班”就讀。
受助者遴選方式
為了使助學工程“公平、公開、公正”,各地將嚴格按照品學兼優、家境貧困的基本標準,堅持考前預選、逐級申報、考核公示三項制度和反饋、制約、激勵三個機制,遴選受助大學生和高中“宏志班”學生。省文明辦將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審定受資助學生的工作,嚴把“入口關”,并將受資助的學生名單在新聞媒體公示,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