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校園自殺」現象嚴重困擾著美國高校。美國每年有約1100名大學生自殺身亡,自殺成為大學生繼車禍之後的第二大死因。
據新華社紐約5月26日電,美國《時代》周刊最近發表文章稱,最近,兩項法庭判決裁定大學管理者可能要對學生自殺負部分責任,許多大學因此開始執行強制退學政策,以減少校園內的自殺現象,避免引火燒身。
精神病專家指出,學校這一做法帶來悲劇性後果,導致一些精神抑鬱的學生不願意接受專業的心理治療。
文章說,幾名因聲稱要自殺而被勒令休學的學生已經對其所在學校提起訴訟。在處理精神抑鬱的學生時,學校陷入了一種進退兩難的境地,因為「不管學校怎麼做,都被會起訴」。
2000年,麻省理工學院二年級學生伊麗莎白聲稱要自殺。數小時後,她在宿舍內點火自焚。伊麗莎白的父母以未採取預防措施為由對她的心理醫生、宿舍管理員和一位系主任提起訴訟,要求賠償2700萬美元。此案在美國大學引起強烈反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