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中國跨時代地出臺“國家助學貸款”新政一年以后,業內人士痛心疾首地發現,貸款受助學生數量雖然有所增加,但在國家助學貸款承辦銀行招標中,河南、四川等多個省份竟然流標,原因是沒有一家銀行參加競標;另外,由于害怕承擔風險,高校也將大量應獲得貸款的貧困生拒之門外。銀校雙方各有顧慮,使得新政效果嚴重縮水。
助學貸款,本就屬于中國人才戰略鏈條中的重要一環,隨著各個大學擴招配套而產生,它是我國提高全民素質,向知識型社會轉型的重要樞紐。用國家與社會的貸款,使貧困的學生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用相對少量的資產“購買”到國家的知識化未來,這是個怎么算都劃算的事情,但是助學貸款新政,這個本該是全社會熱捧的“新寵”,為什么會淪落到“小舍”的地位呢?
在公眾懷疑銀行在此事件中擔當了“奸商”角色時,銀行們卻一肚子委屈,紛紛表示“學生缺乏誠信,違約率高”。的確,從發放助學貸款至今,不少高校的學生違約率超過20%。針對銀行實際上的“受害者”角色,今年3月初,教育部出了“狠招”,表示將建立對嚴重違約學生的公示制度,即由經辦銀行提供名單,分期分批公布其姓名、身份證號、畢業學校及違約行為。
事實上,很多從助學貸款中受益的學生都帶著深切的感恩之心,他們的違約并非完全出于惡意,而是與我國助學貸款政策設計上的瑕疵有很大關系。
根據要求,學生畢業后的第一個月就要開始還貸。而現實情況是,由于就業形勢依然嚴峻,大學畢業生找工作的難度很大,有的甚至不得不委曲求全接受“零工資”就業。加上幾年大學讀下來,原本貧困的家庭已負債累累,從這個時候就開始還貸,對于這些一直在赤貧線上掙扎的大學畢業生,銀行給他們的還款日期太早了點,也太急迫了點,違約率高也在所難免。
實際上,作為國家一項基本戰略的重要環節,助學貸款是國家財政貼息的貸款,兼有商業貸款和助學的性質。但是,由于沒有政府或者學校的擔保,它逐漸轉變成了商業貸款。而美國的助學貸款是以政府為主導的,主要由政府財政負擔貸款資金,商業銀行只負責經營和收取相關費用,這最大限度地解除了銀行的后顧之憂。這也是為什么三分之二的美國大學生都能舉債讀書的原因。
實際上,如果將關系理順好,使助學貸款的發放,既少風險,又多受益,還能提高自身形象,估計不會有哪個銀行會在助學貸款方面不積極?
俗話說得好,“心急吃不了熱豆腐。”助學貸款受阻一事的原因在于,國家有關部門在解決貧困學苗入學時過于急切。助學貸款在社會道德與國家戰略上是一項沒有爭議的問題,但是,在渠道的搭建,政府、銀行、學校的責任與角色分配的問題,相關部門卻沒有遵循市場規律,簡單的用口號來代替了市場規則。
相關部門在心急地要“吃熱豆腐”的時候,其實錯過了一個進行充分利益博弈的政策“實驗”過程。也就是說,在該政策出臺前,不妨由中央、地方、銀行、高校針對此政策進行充分的論證,劃清中央承擔什么責任,地方承擔多大份額,銀行的付出會得到什么補償,高校分擔風險可以得到什么利益。因為,只有從根本上厘定財政、銀行、高校等各方的關系,好政策執行起來才會有個好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