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條例意見1700條使用年限成焦點
2011年12月16日
《校車安全條例》(下稱《條例》)征求意見僅四天,便已收到了逾1700條意見。不少地方政府,也開始解讀國務院法制辦起草的《條例》,并根據本地實際開始做出應對。
但國務院的《條例》在地方也會出現水土不服的現象。山東無棣縣,便發現《條例》中的部分條款或將給校車運營帶來壓力。為此,無棣縣教育局安全辦主任劉寶峰,也在國務院法制辦網站上提交了自己的意見,成為法制辦收到的1700多份意見之一。
“校車標牌使用年限只有8年,這不太合理。”劉寶峰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我們測算過,無棣縣的校車要9年才能收回成本。如果8年就不能用了,校車就很難搞下去,政府壓力很大。”
無棣經驗
無棣縣位于山東省最北邊,隸屬于濱州市。這個只有40多萬人口的小縣城,從去年8月開始運行校車。今年8月,則被教育部定為全國六個校車試點地區之一。
據劉寶峰介紹,迄今無棣縣的校車已有119輛,覆蓋到了縣城和下轄的11個鄉鎮。這些校車均由專門成立的校通公司購買和運營,政府負責監管。而這家校車服務公司,則是由當地一家民營企業籌資成立。
為了管理好校車,保證校車的安全運營,無棣縣先于國務院法制辦之前,就制定了一份條例。這份條例,卻與國務院法制辦的《條例》有不一致的地方。
無棣縣對于校車的運營時間規定為15年。劉寶峰告訴記者,他們的校車都是買的新車,由長安汽車公司生產,為專用校車,其使用期限是20年。
而在《條例》當中,對校車使用年限則有這樣的規定:使用年限超過8年,或者行駛里程超過20萬公里,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單位應當將校車標牌交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校車標牌,則是政府對校車的一種管理手段。根據《條例》的征求意稿,沒有校車標牌就沒有運營校車的資格。
無棣的校車管理條例當中還有一條,便是規定校車不能用于營運。這也意味著,這些校車只有在早晚接送學生的時候,才能上路行駛,其他時間則需要閑置,因此其每天所跑的公里數都比較有限。劉寶峰稱,無棣縣校車跑得最遠的,一天接送兩趟大概要跑20多公里,8年時間所跑里程大約4萬多公里。這距離“行駛20萬公里”的距離也還相差較遠。
而從成本來看,無棣縣校通公司購買的長安校車,帶空調的價格為26萬元,不帶空調的則為21萬,現有119輛,總投資約為2500萬。
此外,該公司還需要投入司機、看護人員的工資,車輛保險、稅收以及日常維護等費用,每輛車一年的成本不下6萬。
而在收入方面,校通公司的收費標準為每名學生140元一個月,其中學生家長承擔70元,政府補貼70元。為此,政府每年需投入約500萬用于被貼學生家長。一年下來,校通公司一輛車的收入為8萬多。劉寶峰稱,這樣算下來,校通公司需要9年左右的時間才能收回成本。
劉寶峰稱已通過國務院法制辦網站,反映了這一意見。而在《條例》征求意見過程中,他們也暫時還會持觀望態度,不會修改無棣縣的校車管理條例。
德清:12年到15年
而在其他地區,校車的使用年限也有所不一。據媒體報道,浙江德清縣購買的是宇通校車,即價格40多萬的美式大鼻子校車。按照車輛運行、保養壽命測算,德清預計用12年到15年左右進行校車更新,與《條例》所規定的8年也有一些差距。
目前,中國的《機動車強制報廢規定》中,對于車輛的運營時間也有規定。其中,小、微型出租載客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載客汽車使用12年。
湖北省的律師鄭青松,此次也與全國人大代表周洪宇一起,起草了一份民間版的《校車安全條例》。對于8年的規定,他也表示不盡合理。他認為,出租車8年到10年報廢,跟其每天長時間運行有關,但校車若只是早晚接送學生不作他用,運營時間可以更長。(謝雪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