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校車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
2011-12-19
記者從河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從即日起,該省嚴查嚴處校車交通違法,時速超過60公里的或超員的校車,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從嚴處理。
近期,全國各地校車交通事故頻發。作為全國人口大省和生源大省的河南,要求全省交警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全力以赴保障校車交通安全。
他們要求,全省交警要全員上路,路面交警實行責任制,對途經的校車嚴格檢查,凡不符合校車安全條件,駕駛人不具備校車駕駛資格,超員、超速(不得超過60公里)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從嚴處理。
各級公安交警部門要會同教育、交通運輸部門對校車隱患進行徹底排查,落實責任,凡發生校車交通事故,一律進行責任倒查,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
城市派出所、農村交巡警中隊要結合正在開展的“護衛天使”活動,在學生、幼兒上下學期間,派專人到學校周邊維護交通秩序,校車、學生有優先通行權,其他機動車在學生過馬路、上下車時要停車避讓。
此外,全省公安交警部門還將通過新聞媒體,不間斷播報校車交通安全提醒、提示,提醒家長不讓孩子乘坐不符合安全條件的車輛、不坐超員車;督促學校落實校車管理主體責任,加強校車和駕駛人管理,從源頭上遏制校車交通違法;呼吁社會各界加強監督、及時舉報校車交通違法,對查證落實的立即兌現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