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洋教育集團怎么就騙了十幾年?
南洋教育集團出事后,有教育官員說:“南洋”是一場持續十年的騙局。奇怪,知道它是個騙局,怎么政府一直慫恿它騙,還在2004年底授予它“中國民辦教育最佳品牌”,不到一年,南洋集團董事長帥建倫以涉嫌集資詐騙罪被抓,這其中難道就不存在“商業賄賂”嗎?
學生家長被騙,交納的8萬元~20萬元“教育儲備金”要不回來,。辦教育要經過政府多個部門的審批和監督,這些部門是怎么審的,又是怎督的?
2.中國辦教育至于要“砸鍋賣鐵”嗎?
2006年6月12日至13日,海南省政府召開全省聯手扶貧工作現場經驗交流暨表彰會議。海南省長衛留成在會議上指示:各市縣要真心實意抓教育,砸鍋賣鐵也要讓考上大學的貧困學生上得起學。我們不僅要問,現在中國窮到這個地步了嗎?需要我們“砸鍋賣鐵”辦教育嗎?在三年自然災害時期,在“文革”時期,我們的教育也沒號召我們“砸鍋賣鐵”呀!
其實,“南洋”禍起“砸鍋賣鐵”。上個世紀90年代前后,政府“哭窮”,號召民間資金投入教育,其中一種模式就是“教育貯備金”。具體操作方式是,家長一次性交一筆錢給學校(不同階段、不同學校從8萬元~20萬元不等),此外不再繳納學費和伙食費。而收取的儲備金,則由學校開設新校,或用于投資其他領域。待學生畢業之后,學校以投資獲得的利潤,或新生繳納的新儲備金,將教育儲備金全額不加利息如數還給家長。南洋學校就是這種辦學模式。十幾年來,“南洋”把學生家長的血汗錢揮霍一空,最后導致給教師發不下工資,水電、暖氣費用交不上,教育貯備金無力償還給學生家長。
現在中國有種怪現象,出了問題就把責任推給財政部,說“投入不夠”,財政部只有推給總理,說“中國窮”。我們真得窮嗎?據2006年3月6日《中國青年報》的報道,2005年公車消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三項加起來就高達6000億元,占國家財政收入的20%!我們窮嗎?中國搞“新農村建設”,一些官員更是“大手筆”,要派幾萬官員到韓國“取經”,我們窮嗎?怎么一提到給人民辦事情就“哭窮”,我們是不是哪里出了問題?
3.違反《義務教育法》的高額收費模式為何暢行無阻?
《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六條規定“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利,教育應當免費,至少在初級和基本階段應如此。初級教育應屬義務性質。技術和職業教育應普遍設立。高等教育應根據成績而對一切人平等開放。”《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舉辦各種學校,普及初等義務教育,發展中等教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發展學前教育。”《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條規定:“國家對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免收學費。國家設立助學金,幫助貧困學生就學。”國際國內這么多法律規定在初級教育階段實施義務教育,免收學費,
怎么我們現在的義務教育階段還收高額學費?一些人總說我們國家法制不健全,這么多法律怎么就沒人去實施?如今全世界有170多個國家都做到了免費義務教育,就連柬埔寨、越南、孟加拉國等一些人均GDP只有我們三分之一的國家都實行了完全免費義務教育,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泱泱大國的我們為什么就做不到!?難道這就是我們所要的“中國特色的義務教育”?中國的百姓真不明白,什么叫“義務教育”。
詞典對“義務”的解釋很清楚,就是是“不要報酬”、“不受酬”。我們過去經常號召義務勞動,就是不要報酬。一年我早晨跑步,跑到火車站廣場,看到那里有義務獻血車,我上去,化驗,躺在床上,護士抽血,完事給我個獻血證,他們說聲感謝,我自己走人。這就是義務,分文不取。現在中國一些教育官員提出個“免費義務教育”這個概念,真讓人為一些官員的文化素質感到汗顏。“義務”就是“免費”,“免費”就是“義務”,這些“文盲”加“法盲”的“公仆”們制定了學校亂收費的法規文件,才讓教育腐敗盛行。當你問學校收的費用有什么依據時,他們總能拿出教育主管部門的紅頭文件,上面羅列得很詳細:收這費,收那費,規定了每項收費的標準。其實一些官員不是這么愚昧的,不知道“義務”的含義,所以他們就開始變相收費,不叫學費叫“雜費”。什么是“雜費”?“雜費”就是一群雜種搞出來的費用。為什么說他們是雜種?因為他們拿著人民的錢,做事不站在人民的立場上,天天嚷嚷給自己漲工資。
現在中國的教育不是讓人富起來,而是制造貧窮。接受教育者接受教育的成本10年間增長了20倍,而其間的國民人均收入增長不到4倍!貧富差距歸根結底還是教育差距引起的,教育不公的直接后果就是公民得不到均等的受教育機會。現在教育中存在的最大問題是一些人把公共資源變成了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不管是公辦教育還是民辦教育,總有一些人把教育當作產業來辦,把教育當作“搖錢樹”。任何人利用公共教育資源謀求個人私利,就是對國家的犯罪、對人民的犯罪、對民族的犯罪、對人類的犯罪!